部门统计数据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经批准或者备案的统计调查制度,依法组织实施部门统计调查获得的统计数据。部门统计是政府统计调查的组成部分,部门统计机构承担的国家统计调查项目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由交通运输和邮政部门承担的运输邮电业统计;由商务部和海关部门承担的对外经济贸易统计;工信部的电信、软件统计,广电总局的广播电视统计等;由生态环境、气象、国土资源、水利、林业、海洋等部门承担的环境综合统计;金融部门对金融活动的统计;财政部门对财政收入、支出和税收情况的统计;教育、卫生、人口、科技等部门对社会事业的综合统计等。
一般来讲,部门数据由各部门负责发布。国家统计局作为综合统计部门,会在部门整理和提供相应指标数据的基础上,定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国统计摘要》《中国统计年鉴》以及专业统计年鉴中发布部门数据。部门数据的统计方法、指标解释等遵循的是部门统计调查制度,但国家统计局编辑出版的各类出版物会根据需要,在其中提供相关信息供读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