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文件《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关于设立国家统计局慈利调查队的通知》(湘调字〔2007〕71号),设立国家统计局慈利调查队。国家统计局慈利调查队是国家统计局的派出机构,由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垂直管理,为正科级单位。国家统计局慈利调查队既是政府统计调查机构,也是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机关,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的职权,独立向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上报调查结果,并对上报的调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承担地方政府委托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一)组织实施城乡住户、居民消费价格、粮食产量抽样调查、退耕还林及畜禽监测专项调查,以及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布置的有关农民工监测、农村贫困监测、规模以下工业、限额以下批发零售、贸易、住宿、餐饮业等国家专项调查制度。
(二)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快速反应制度,组织开展经济社会重大问题专项调查,及时报告本地区的突发性经济事件和重大社会经济问题等方面信息。
(三)参与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普查项目。
(四)根据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的授权,管理和公布有关统计调查数据。
(五)依法查处调查队系统及其调查对象的统计违法案件。
(六)与地方统计局一起完成统计信息化的有关工作。
(七)负责调查队机关纪检监察、人事、财务工作。
(八)接受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委托,开展统计调查,提供统计数据处理服务。
(九)完成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