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汉寿调查队作为国家统计局派驻汉寿的常设统计调查机构,也是统计执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和统计执法职权,独立向国家统计局和湖南调查总队上报调查结果。日常工作主要对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负责。
一、组织实施城乡住户调查。包括城乡住户家庭基本情况、收入、支出、消费、投资和农村劳动力、外出农民工等调查。调查网点原则上每五年一轮换。
二、组织实施农业生产调查。包括农作物播种面积、种植业产品产量、农产品生产中间消耗调查。
三、组织实施农产品价格调查。包括农产品生产价格和消费价格。
四、组织实施主要畜禽监测。包括全县猪、牛、羊、禽生产情况,散养户抽样调查,养殖大户全数调查。重点是对生猪调出大县进行监测。
五、组织实施粮食生产监测。主要是对粮食生产大县粮食生产面积、结构和产量进行监测。
六、组织实施专项调查。包括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重大专项调查。
七、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快速反应机制。组织开展经济社会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调查,及时报告本地区的突出性经济事件和重大社会经济问题等方面的信息。
八、接受地方政府和有关单位委托调查。根据统计法的规定,国家统计局各级地方调查队可接受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开展的统计调查项目。近年来,先后接受市县有关单位的委托调查有:全市各区县交警工作满意度调查、全市各区县政府绩效评估公众满意度测评、全县各乡镇综治工作测评、各乡镇派出所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等。
九、统计执法权。按照《统计法》及其《统计执法检查规定》,国家统计局派出的各级调查队是统计执法机关,负责监督检查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实施,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