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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关于印发《湖南国调系统文明创建实施纲要》的通知

时间:2012.07.16  来源: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文件

湘调字〔201228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关于印发

《湖南国调系统文明创建实施纲要》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国调队,总队机关各处室:

现将《湖南国调系统文明创建实施纲要》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对照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  

                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湖南国调系统文明创建实施纲要

(2012-2017)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促进湖南国调系统文明创建工作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更好地提振精神,改进作风,树立形象,推动工作,决定在湖南国调系统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制定本实施纲要。

一、指导思想

文明创建活动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践行“真实可信、科学严谨、创新进取、服务奉献”的统计核心价值观和“尚法唯实、真情报国”的湖南国调精神。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基础,以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干部职工队伍为目标,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奋力推进“三个提高”,为促进国调事业发展不断做出新贡献。

二、创建目标

通过大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达到领导班子坚强有力,政治思想健康稳定,业务工作同行前列,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干部职工文明守法,国调系统安定祥和。2017年,总队机关争创全国文明单位,湖南国调系统争创全省文明行业。分类目标为:

2012年目标:总队机关创省文明单位。

2014年目标:总队机关创省文明标兵单位;湖南国调系统市州级国调队中有10个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其中有3个省文明单位;县市区级国调队中25个县级以上文明单位,其中5个市级以上文明单位。

2016年目标: 14个市州级国调队均为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其中5个省文明单位;41个县市区级国调队均为县级文明单位,其中14个市级文明单位。

三、创建内容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党组织战斗力

1.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总队党组坚持对党高度忠诚,坚决执行国家统计局党组决议;对事业高度负责,坚强推进“三个提高”;对干部群众高度关心,坚持以人为本的“三坚三高”工作原则,各单位认真落实总队党组的决定和工作部署,带头践行统计核心价值观和湖南国调精神,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引领科学发展、促进单位和谐

2.坚持务实深入的工作作风。坚持依法统计、依法调查,坚持独立调查、独立报告,加强执法监督,确保调查数据客观真实。

3.坚持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在群众中威信高,民意好,确保领导班子考核在群众中得赞同票率在85%以上。

4.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坚持中心组学习、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制度,做到时间保证、内容丰富、形式活跃、卓有成效。

5.发扬民主、勤政廉政。尊重干部职工的民主权利,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勤政廉洁,顾大局,守纪律,确保无违法乱纪和以权谋私行为的发生。

6.坚持创建、加强保障。把文明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文明创建工作提供人、财、物等方面支持和保障,确保文明创建工作扎实,措施有力,程序完备,目标圆满。

()加强业务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1.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提供可靠的统计数据服务,切实发挥统计调查数据对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参考作用,及时准确地捕捉经济社会运行中的热点和难点,为湖南“四化两型”建设提供优质的统计信息服务

2.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严格执行《湖南统计调查业务规范化标准》,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把提高数据质量作为调查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国家统计局下达的各项调查任务全面、准确、及时地完成。进一步做好各级党委政府委托的组织工作满意度调查,文明城市测评,党风廉政调查和省直机关作风评议等重要专项调查工作,确保调查结果数出有据、真实可信。充分发挥反应快捷、高效机动的优势,积极组织课题研究、专项调查和分析研究工作,力争每年有一定数量的课题研究成果和分析研究报告在系统和地方评比中获奖

3.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的专业统计、财务、人事、安全、保密等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财、用制度管物。切实加强对制度实施的督查督办,使各项工作在制度规范内有序开展,确保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4.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文明公正执法,廉洁高效服务,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和总队制定的业务工作规范化标准,确保统计调查数据的权威性和可信度,力争各专业在国家统计局年度考核评比中获奖。

5.始终把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放在首要位置。充分发挥快速调查,直接调查等自身优势,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积极开展“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分析研究“双联”和扶贫帮困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工作计划,把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成效。

()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文明水平

1.不断加强学习型国调队建设。巩固学习型国调队建设成效,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和网络培训等活动,提高干部职工思想、政治、业务和文明素质。有计划地组织考察学习,扩展视野,开拓思路。鼓励和支持在职学习,营造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

2.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积极组织“走访群众听民声,深入基层解难题”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发扬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工作作风。大力倡导良好风气,广泛深入地开展统计职业道德教育,牢固树立职业使命感和荣誉感,使真实可信、科学严谨、创新进取、服务奉献成为每一个调查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

3.高度重视下一代工作,关心下一代身心健康。加强社会责任,以家庭为基础,关注下一代思想道德建设,为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4.提高干部职工队伍思想道德素质。认真组织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党员思想道德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

5.培养良好的文明风尚。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引领,认真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严格执行“爱岗敬业、勤勉节俭;遵纪守法、规范安全;举止文明、服务热情;团结协作、争优创先。”的文明办公守则,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育和弘扬“尚法唯实,真情报国”的湖南国调精神,干部职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素质不断提高。

()加强文明创建制度建设,创建工作扎实有效

1.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工作机制,抓好工作落实。做到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有完善的规章制度,有稳定的活动载体,有适当的活动经费,有齐全的记录资料。

2.层层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做到干部职工人人知晓,人人参与。党政领导齐抓共管,工会、青联等组织积极配合,干部职工全员参与。

3.丰富干部职工生活。开展经常性的文体活动,有计划组织有关竞赛,丰富干部职工业余生活。

4.进一步优化活动场所,创造良好的活动环境。加大硬件建设投入,实施净化、绿化、美化、亮化等工程,不断改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和文体娱乐场所设施。

5.坚持开展文明单位、个人和家庭等创建评选活动。

()加强党纪政纪法治教育,干部职工遵纪守法

1.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和党纪教育,干部职工法律、纪律意识较强,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较高,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纪律、制度,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

2.认真开展统计普法和统计执法工作。运用法律武器,积极推进依法统计,担负起《统计法》赋予的神圣职责,积极参与统计普法,提高统计执法能力,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保证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3.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将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努力预防和坚决惩治各种腐败行为。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坚决杜绝统计上的弄虚作假。完善纪检监察工作网络,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廉政考查和考核,为统计调查事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加强综合治理,确保安定祥和

1.积极开展综合治理。干部职工学法、懂法,守法,确保干部职工中无刑事或重大治安案件,无重大违纪案件,无民事纠纷,无邪教组织和邪教练功人员,无黄、赌、毒等现象,机关公共秩序好,综合治理合格。

2.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教育。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无重大失密、泄密、工伤、火灾、医疗、交通、偷盗等安全责任事故。

3.落实各种卫生防疫制度,保证无重大传染病发生。

4.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确保无计划外生育。

5.严格机关办公环境管理制度。守公德、爱卫生,保证办公环境清洁整齐。

四、激励措施

1.在系统内进行文明创建工作考核评比,每年召开一次全系统文明创建工作促进会,总结交流创建经验。每两年进行一次湖南国调系统文明单位和文明标兵单位评比,并对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2.当年获省级文明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记二等功、当年获市级文明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记三等功,给予当年获得市直文明单位的市级队和获得县文明单位的县级队主要负责人嘉奖。

3.获得文明单位称号的当年,年终考评时给予加分奖励。

五、创建要求

1.统一思想,强化意识。文明创建工作对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和全系统文明程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学习宣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开展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努力形成人人关心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2.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各单位要对照要求,结合实际,成立文明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制定符合实际、特色突出的文明创建规划。促进创建活动的深入、有序开展。

3.加强引导,营造氛围。积极开展以单位、个人、支部、党员、家庭等为主体的创建活动,形成创建工作的强劲态势,提高创建工作的生机和活力,推动创建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

4.加强宣传,争取主动。积极争取当地文明办对文明创建工作的指导督促,积极参加所在地区的文明创建活动,及早启动文明单位申报评选,争取文明创建申报工作的主动权。利用板报、墙报,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文明创建工作的好做法,好举措,推广文明创建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先进事迹,促进创建活动的整体推进。

5.落实责任,务求实效。文明创建工作贵在坚持,重在实效。要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正确处理文明创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关系,同部署、同检查,使二者有机结合,相互促进。要认真落实文明创建工作的各项要求,细化标准,明确指标,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各项创建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成效,确保文明创建目标的圆满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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