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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关于印发《2012年总队机关文明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2.07.16  来源: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文件

湘调字〔201230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关于印发

2012年总队机关文明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总队机关各处室:

    现将《2012年总队机关文明创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 

                二○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2012年总队机关文明创建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掀起湖南国调系统文明创建热潮,促进总队机关本年度重新申报省文明单位各项工作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党组织战斗力

    1.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总队党组坚持对党高度忠诚,坚决执行国家统计局党组决议;对事业高度负责,坚强推进“三个提高”;对干部群众高度关心,坚持以人为本的“三坚三高”工作原则,带头践行统计核心价值观和湖南国调精神,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引领科学发展、促进单位和谐。

    2.工作作风扎实。坚持依法统计、依法调查,坚持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确保调查数据客观真实。

    3.密切联系群众。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改善民生,认真落实“走访基层听民声,深入基层解难题”作风建设主题活动,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在群众中威信高,领导班子考核在群众中得赞同票率在85%以上。

    4.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坚持中心组学习、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制度,做到时间保证、内容丰富、形式活跃、卓有成效。

    5.发扬民主、勤政廉政。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任用干部。勤政廉洁,顾大局,守纪律,确保无违法乱纪和以权谋私行为的发生。

    6.坚持创建、加强保障。把文明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文明创建工作提供人、财、物等方面支持和保障,确保文明创建工作扎实,措施有力,程序完备,目标圆满。 

    二、进一步加强业务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1.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大局提供可靠的统计数据服务,切实发挥统计调查数据对省委、省政府决策的参考作用和对湖南社会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促进作用。及时准确地捕捉经济社会中的热点和难点,为“四化两型”建设提供优质的信息服务,力争服务工作在全国调查队系统和湖南省直及中央驻湘单位中处于领先行列。

    2.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严格执行《湖南统计调查业务规范化标准》,把提高数据质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国家统计局下达的各项调查任务全面、准确、及时地完成。进一步做好中央组织部委托的组织工作满意度调查,中央文明办委托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省纪委委托的党风廉政调查等重要专项调查工作,确保调查结果数出有据、真实可信。充分发挥调查队反应快捷、高效机动的优势,积极组织课题研究、专项调查和分析研究工作,力争有一定数量的课题研究成果和分析研究报告在国家统计局及省内评比中获奖。

    3.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的专业统计、财务、人事、安全、保密等各项管理制度,档案资料保存齐全。做到用制度管人、制度管财、制度管物。切实加强对制度实施的督查督办,通过不断完善制度,做到职责明确,程序规范,责任落实,使各项工作在制度规范内有序开展,确保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4.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文明公正执法,廉洁高效服务,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的各项方法制度和总队制定的业务工作规范化标准,确保统计调查数据的权威性和可信度,力争各专业在国家统计局年度考核评比中获更好成绩。

    5.始终把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放在首要位置。充分发挥快速调查,直接调查等自身优势,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积极开展“双联”和对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分析研究“双联”和扶贫帮困中存在的问题,把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成效。

    三、不断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文明水平 

    1.加强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队伍思想道德素质。以迎接和庆祝党的十八大召开为契机,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提高党员思想道德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

    2.培养良好的文明风尚。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引领,认真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严格执行“爱岗敬业、勤勉节俭;遵纪守法、规范安全;举止文明、服务热情;团结协作、争优创先。”的文明办公守则,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育和弘扬“尚法唯实,真情报国”的湖南国调精神,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3.不断加强学习型国调队建设。巩固学习型机关建设成效,有计划举办湖南国调论坛、培训班和专题讲座等活动,提高干部职工思想、政治、业务和文明素质。适时组织干部职工走出去考察学习,扩展视野,开拓思路。鼓励和支持在职学习,营造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

    4.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制定《机关办公守则》,规范机关办公秩序,深入开展统计调查职业道德教育,践行统计核心价值观和湖南国调精神,牢固树立职业使命感和荣誉感,使忠诚统计、坚持原则、诚实守信成为每一个调查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 

    5.注重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加强社会责任,以家庭为基础,以单位为依托,关注下一代学习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为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继续完善文明创建制度,扎实有效开展创建工作

    1.健全文明创建工作机制,抓好工作落实。做到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有完善的规章制度,有稳定的活动载体,有足够的活动经费,有齐全的记录资料。

    2.严格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党政领导齐抓共管,工、青、妇等组织积极配合,干部职工全员参与。

    3.开展经常性的文体活动,促进干部职工身心健康。成立各类兴趣活动小组,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健身健美活动,有计划组织文体竞赛活动。

    4.优化活动场所,创造良好的活动环境。加大硬件建设投入,实施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工程,不断改善本单位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和文体娱乐场所设施。

    5.开展文明处室、文明标兵、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

    五、继续加强党纪政纪法治教育,确保干部职工遵纪守法

    1.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和党纪教育,干部职工法律、法纪意识较强,依法执政的水平和能力较高,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确保每次普法工作验收合格。

    2. 认真开展统计普法和统计执法工作。运用法律武器,积极推进依法统计,担负起《统计法》赋予的神圣职责,积极参与统计普法,提高统计执法能力,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保证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3. 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将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努力预防和坚决惩治各种腐败行为。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坚决杜绝统计上的弄虚作假。完善纪检监察工作网络,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廉政考查和考核,为统计调查事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六、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确保单位安定祥和

    1.积极开展综合治理。干部学法、懂法,守法,确保干部职工中无刑事或重大治安案件,无重大违纪案件,无民事纠纷,无邪教组织和邪教练功人员,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机关公共秩序好,综合治理合格。

    2.经常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无重大失密、泄密、工伤、火灾、医疗、交通、偷盗等安全责任事故。

    3.落实各种卫生防疫制度,保证无重大传染病发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确保无计划外生育。

    4.严格机关办公环境管理制度。守公德、爱卫生,保证机关办公环境清洁整齐。

    七、高标准、严要求,把文明创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012年是文明创建年,文明创建事关总队大局,组织机构和工作班子要按职责分工,把各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1.职能部门要高标准落实各项工作

    文明创建领导小组要及时对文明创建工作进行规划和部署,研究和解决文明创建中的重大问题,为文明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文明办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目标实现。一是要学习和熟练掌握相关的政策、把握文明创建各项工作要求,争取工作主动。二是牵头整理好文明创建的事迹材料和申报材料。三是继续督促和检查各支部、各处室文明创建工作的落实情况。

    2.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好职责

    各支部和处室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好本单位文明创建的具体办法与措施,并做好有关记录,形成完整的备查资料。要严格落实创建活动的整体安排,扎实做好各项创建工作。

    3.全体干部职工要积极参与

文明创建是总队干部职工共同的目标,文明创建成果也将由总队干部职工共享。全体干部职工要以“我是主人”的态度和热心,倾情关注,积极参与,团结一致,形成合力,为文明创建做出贡献。

  

 

附件:

2012年总队机关文明创建重点工作

 

1.召开湖南国家统计调查暨文明创建工作会议;

2.征集、提炼、发布湖南国调精神;

3.开展统计核心价值观和湖南国调精神主题实践活动;

4.制定《湖南国调系统文明创建实施纲要》;

5.制定《2012年总队机关文明创建实施方案》;

6.制作一期由省直机关文明办主办的文明创建专刊;

7.申报省文明单位等系列事项。抓好创建工作、加强联络宣传、准备申办报告、迎检资料等;

8.举办湖南国调论坛,全年至少6期;

9.开展湖南国调系统文明创建工作检查、督察;

10.编辑出版《文明创建画册》和《文明创建手册》;

11.开展创先争优和文明创建工作承诺,制作工作承诺桌牌;

12.制定总队机关《文明办公守则》;

13.优化、美化办公区域;

14.召开党组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全年四次,其中两次扩大到市队队长和部分县队队长参加;

15.举办文明创建专题党课;

16.开展“向雷锋同志学习”系列活动;

17.开展纪念“五四”运动系列活动;

18.开展“践行湖南国调精神”征文活动,举办湖南国调系;统践行统计核心价值观和湖南国调精神主题演讲比赛;

19.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做好党员培训、发展,进行入党宣誓;

20.组织重要节日座谈会,开展春游、秋游和现场观摩等活动;

21.举办干部职工政务礼仪培训;

22.开展践行统计核心价值观和湖南国调精神10大标兵评选活动;

23.开展迎接和庆祝党的十八大召开等系列活动;

24.开展市县队文明创建工作督察;

25.组织召开系统、总队机关及相关部门文明创建座谈会;

26. 制定并实施《2012年度湖南国调系统干部培训计划》;

27.举办湖南国调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

28.开展“感受书卷香,提升精气神”主题读书月活动;

29.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

30.进行安全保密教育;

31.开展“走访基层听民声,深入基层解难题”作风建设主题活动;

32.开展体育竞赛活动并积极参加省直工委组织的相关比赛;

33.组织退休干部开展比赛、座谈、观摩等活动;

34.组织开展健身、健美和月末登山活动;

35.制定总队机关工作规则;

36.改版总队内外网站,探索建立国调数据处理、存储和查询系统;

37.召开湖南国调数据新闻发布会;

38.编印《管窥湖南“四化两型”进展:2012》、《湖南调查资料》和《湖南民生调查报告》;

39.制定《总队机关处室绩效考核办法》、《湖南调查总队人事考察、档案工作规范》和《总队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修订《湖南国调系统法制工作手册》;

40.开展统计执法业务培训,执法检查证资格考试,组织重大专项调查;

41.制订并实施青年工作计划;

42.组织开展系统及总队机关文明创建工作总结表彰。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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