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国调精神 推进文明创建
奋力开创湖南国调工作新局面
——在湖南国家统计调查暨文明创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2年2月16日)
刘顺国
同志们:
这次全省国家统计调查暨文明创建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李克强副总理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1年全省国家统计调查工作,部署2012年工作任务,推动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一、2011年主要工作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湖南国调系统文明创建更加深入、各项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的一年。一年来,在国家统计局的正确领导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全省国调系统紧紧围绕“三创三争”主题,着力开展文明创建,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依法调查,坚持改革创新,积极参与“四大工程”建设,努力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狠抓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狠抓规范管理和公开透明,狠抓调查数据质量,狠抓统计宣传和统计服务,在奋力推进“三个提高”、服务国家宏观调控和湖南“四化两型”建设中,取得了明显成效。总队各项工作在国家统计局年度考核中获得39个奖项。2012年1月11日,国家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建堂在《湖南调查总队2011年工作总结》上作出重要批示:“2011年,湖南调查总队在子林同志为班长的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奋力践行统计核心价值观,倾力打造湖南国调精神,在推进‘三个提高’上取得新成效。谨向你们表示感谢和敬意!”湖南省委书记周强、省人民政府省长徐守盛、常务副省长于来山都对总队2011年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总队继续保持了湖南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首次纳入省委省政府绩效评估,以中央驻湘单位第一名的成绩被评为湖南省2011年度绩效先进单位。各市县国调队在总队各项年度考核和地方党委政府组织的文明创建、绩效评估、创先争优等考核评比中,也获得了很多荣誉。
(一)价值引领带来新成果。
坚持用统计核心价值观引导干部职工树立积极向上的价值取向和事业追求,结合湖南实际,凝炼铸造了“尚法唯实,真情报国”的湖南国调精神,努力建设风清气正、爱岗敬业、业务精湛的学习型国调队伍。
努力践行统计核心价值观。多次组织市县队队长、总队处室负责人和全系统干部职工学习马建堂局长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深刻领会统计核心价值观。总队领导在各种会议和调研期间,都反复强调树立统计核心价值观和国家队意识、调查队意识,强调把“两个意识”作为立队之本。各市县国调队通过党组学习中心组会议、党员民主生活会等,深入学习贯彻统计核心价值观。全系统广大干部和辅助调查员躬身践行统计核心价值观,排除各种困难,坚持深入调查对象直接搜集第一手真实数据,在统计调查实践中锤炼作风,树立了国家调查队“干部朴实、作风扎实、数据真实”的良好行风和形象。
“三创三争”促文明创建。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紧紧围绕“三创三争”主题,努力创学习型国调队建设之先,争提高干部综合素质之优;创统计行风建设之先,争提高国家队意识和调查队意识之优;创统计基础建设之先,争提高数据质量之优。开展“在三创三争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我身边的共产党员”演讲比赛,发挥身边优秀共产党员的示范作用。成立系统青年联合会,正确引导和凝聚广大青年热爱国调、献身国调,在奋力推进“三个提高”中建功立业。总队创先争优活动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省直工委的充分肯定,《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绩效评估和为民办实事情况的通报》中,对总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收到的成效给予了表扬;总队机关党委被评为省直机关先进机关党委。全系统结合“三创三争”广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8个市州国调队分获省级文明单位或市级文明标兵单位、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7个县队分获市级文明单位或县级、县直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着力铸造湖南国调精神。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统计核心价值观,引领和展示湖南国调系统的精神风貌,增强湖南国调系统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积极培育和弘扬湖南国调精神,精心塑造湖南国调形象。一是规范单位简称,各市县调查队统一简称为“国调队”。二是加强对外宣传,总队外网《湖南调查信息网》更名为《湖南国调信息网》,《湖南调查数据》等内部刊物也相应更名,增办了《湖南国调工作专报》和《湖南国调专报》。三是在工作实践中牢固树立“两个意识”,始终坚持依法调查,始终坚持求真务实,始终坚守职业操守。四是开展了“湖南国调精神”表述语征集活动。为体现湖南国调人依法调查、独立调查、直接调查,以真实准确的统计调查数据和真挚的情感报效国家的主流意识,总队发出了《关于征集“湖南国调精神”表述语的通知》,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响应,征集表述语160多条,在此基础上,先后两次召开党组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研讨并组织网络投票,最后经总队党组会议审议,确定了“尚法唯实,真情报国”为湖南国调精神表述语。
(二)业务建设迈出新步伐。
认真实施国家统计调查方法制度,深入推进业务规范化建设,采取切实举措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基础工作举措有力。按照年初确定的“2011年基础工作年”的总体部署,采取了一系列新的举措,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一是健全管理制度。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调查基础建设的通知》,制定和修订了18个专业的业务规范化标准,并严格实施。二是规范考核办法。制定了《湖南国调系统市县调查队考核办法(试行)》和《统计调查业务考核评分标准》,对各市县国调队的主要工作特别是基础工作实行量化考核评价,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市县队长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完善工作机制。首次将基层基础工作会议和湖南国家统计调查工作会议合并召开,同时举办优秀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展览。推行基础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建立总队领导及各业务处室基层联系点制度。四是强化检查指导。总队及各市县国调队加大了基础工作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五是加强“三员”(辅助调查员、企业统计员、家庭记账员)管理。利用总队短信群发系统,创新记账提醒方式,通过短信提供记账提醒服务,加强感情沟通,累计发送短信23450条。积极开展“寻找共和国记账人”活动,56位记账人被授予“优秀基层调查人员”称号。其中涟源的农村住户记账户吴文新还被特邀到北京参加统计开放日活动,极大地鼓舞了广大记账户的记账热情。各市县国调队严格落实总队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通过制定基础建设实施方案、细化业务规范要求、队领导对口联系主要专业、加强数据质量自查及整改、发挥部门联动效力进行督查和回访等举措,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基础工作。
业务分工逐步理顺。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湖南实际,积极与省统计局沟通,与省统计局联合发文明确:2011年的房地产价格调查全部由国调队组织实施。从2012年1月起,各市州生产投资及流通消费价格调查工作也全部由市级国调队负责组织实施。县一级的价格调查工作,已设立国调队的,由县级国调队直接实施;未设国调队的,由县级统计局负责。相关市县国调队积极沟通,妥善协调,确保了工价、消价调查业务的顺利交接。业务工作机制的进一步理顺,对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确保基础数据的可比性和真实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联网直报率明显提升。高度重视部分服务业抽样调查联网直报工作,将其作为参与“四大工程”建设的重要契机。通过加强对样本企业统计人员培训,开展现场与远程协助方式优化企业直报环境,加强回访帮助企业解决有关技术问题,加强量化考核和督促检查,有效地推进了联网直报工作。联网直报率由上半年的31.7%提高到年报的92.6%。采购经理指数调查,12个月的联网直报率均为100%。一些市级国调队针对调查企业点多面广的特点,分层次、多批次举办了辅助调查员和相关直报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班,利用多媒体教室,采取示范操作和参训人员模拟操作的方式,同时进行业务培训和业务实践,确保了企业统计员人人能单独操作,个个能网上直报。实际工作中,利用电子邮件、办公电话、QQ在线交流、上门现场辅导等多种方式,快速答疑,精心指导,确保了联网直报工作的顺利开展。
新的调查任务圆满完成。较好地完成了国际比较项目(ICP)调查、限额以下批零贸易业调查等新增调查项目。顺利实施了房地产价格指数调查、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计算方法、规模以下工业调查等改革。住户调查新样本平稳运行。积极参与国家统计局组织的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数据处理系统的研发工作,组织部分市县队业务人员集中研讨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方案,并向国家统计局住户办提交了一体化方案修改建议。完成了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开展了以县为总体的粮食产量抽样调查试点工作,并在试点县组织对建立农业调查一套表及其配套程序的编写进行了积极探索,为实现对县级主要粮食作物的直接调查、直接推断,最终在全省所有粮食生产大县建立粮食生产抽样监测调查制度积累了经验。
数据审核从严从细。创新经济形势分析方式,在经济形势分析会前召开数据质量评估会,经济形势分析会上也将研究主要数据间的匹配性作为重要内容。认真贯彻国家统计局关于搞准粮食产量、居民收入、规模以下工业产值等重要调查数据的要求,多次召开会议进行数据质量评估,认真查找数据质量风险点,从资源约束、气候变化、历史发展、数据分布规律、相关数据匹配性等方面分析评估数据质量,找准加强数据质量审核的方向和着力点,有针对性地夯实薄弱环节,整改存在的问题。1—9月份,在审核各市州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数据时,发现有2个地区分县市的增长速度有“齐步走”的现象,明显违背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和统计数据分布的规律。对此,总队做出了不予认可的决定,并发出了《关于认真检查前三季度城镇居民收入数据的通知》,要求认真核查。按照总队要求,相关地区及时派出多个检查组核查,重新上报,有效提高了数据质量。针对2011年价格调查数据备受关注的情况,采取分类分项审核办法,严把了数据质量关。
现场技术应用更广。积极探索手机采价和电脑采价。投资29万元全部更新了粮食产量调查所需仪器设备,全省国家粮食调查点统一使用相同的面积测量、脱粒、产量称重、水分测量等仪器设备,从技术上保障了测产精度。在湖南省2011年公众对教育满意度调查中,运用GPS导航仪定位寻找调查对象,减少了对当地政府和村干部带路入户调查的依赖,更好地坚持了独立调查原则。
(三)统计法制建设迈上新台阶。
严格执行《统计法》,坚决贯彻国家统计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和部署,认真落实全国统计“六五”普法规划。
坚持统计调查“约法三章”。 制订了《湖南国调系统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和《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2011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明确提出统计调查活动的“约法三章”并严格实施,即坚持依法调查、独立调查、直接调查,确保各项统计调查数据真实可信;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调查数据;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调查数据。
首次举办行政决策听证会。为科学、有效地组织湖南国家统计调查工作,规范湖南国家调查队系统统计调查行为,提高统计调查的整体效率,按照《统计法》规定,通过广泛调研、充分讨论,制定了《湖南国调系统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办法》草案,并于12月4日举办了全国调查队系统的首次听证会,11位来自企业、律师事务所、政府机关、高校等不同行业的代表参加了听证会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增强了公共行政决策的透明度,提高了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
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实现新突破。将问题多、基础差或配合程度较低以及统计工作长期得不到重视的地区或调查项目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实施重点督导。组织对全省122个畜禽监测调查县的生猪报表数据从严从细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如某县生猪规模户数据存在未入户调查、人为编造数据的情况,总队据此立案查处了该县伪造畜禽监测调查数据案件,2名责任人被免职并受到处分,案件相关情况在全省进行了通报,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一些市县国调队建立了“普法、执法单位名录库”,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和巡查,将部分存在迟报、漏报、缺报现象的调查对象进行清理列示,采取发送催报通知单、发放查询书、进行执法检查等措施,有效增强了调查对象的法律意识,统计调查工作环境进一步优化。
(四)系统管理取得新效能。
为着力推进“三个提高”,切实增强“两个意识”,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市县国调队管理,收到较好成效。
提升领导能力。配备县队纪检监察员并明确为队务会成员,健全了县队领导班子,完善了县队“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总队党组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和重要培训活动,扩大到所有市队队长,并分批吸收县队队长参加。举办了9期“湖南国调论坛”,均通过视频会议系统直播到所有市县队。在北京大学举办了湖南国调系统领导干部前沿形势与经济热点高级研修班,让本系统60多位领导骨干拓展了视野,享受了10场精神盛宴。召开了加强和改进市县国调队管理工作会议,提升了市县队队长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
完善用人机制。不断拓宽用人视野,继续在全省国调系统开展副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2名市队干部、1名县队队长脱颖而出,分别提任市队纪检组长和总队法制处副处长。通过市县队队长和总队副处级以上干部民主推荐方式,选拔1名县队队长任总队农业处副处长。通过审定计划、发布公告、面试、笔试、考察、体检、党组决定、国家统计局人事司审批等程序,选拔了10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基层干部进入市县国调队工作。这些干部熟悉基层,安心工作,比较适合从事基层调查业务。通过切合实际的举措,有效激发了市县队干部的积极性,增强了市县队的活力。
加强沟通交流。建立了工作联系点和示范点制度,总队领导和专业处室各联系1个市队和1-2个县队。每个市县队每年至少保证1位总队领导前去调研和看望慰问干部职工,帮助解决困难,与当地党政领导交流意见。充分利用总队内部信息网和短信平台,作为总队指导工作和加强与各市县队沟通情况、交流意见的桥梁。
严格财务管理。积极拓展资金来源,中央财政及省市县三级地方财政的资金支持力度明显加大。全面推行以市州为中心的会计核算制度,县队的财务核算和预算管理明显规范,并为资金使用安全和干部安全提供了机制保障。调查工作经费继续向基层一线倾斜,总队分配的市县队经费预算占全省国调系统总预算的比重达到75.15%(不含市县队在当地政府的预算),比2010年提高2.09个百分点。挤出129.5万元经费,为17个市县队安排了办公用房购置和修缮专项资金。县队公务用车配备基本到位,工作条件明显改善。召开各市县队队长和财务人员参加的财务培训会议,提高依法理财能力。探索阳光理财、科学理财、精细理财,实行按调查项目的各项成本核定标准分配各市县国调队的项目预算。推行市县队预算公开,总队各处处长参与研究预算分配方案,加强审计监督和群众监督,用好管好有限的资金。
(五)“国调”品牌产生新效应。
依靠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严谨扎实的工作和真实可靠的调查数据,深度挖掘丰富的调查资料,推出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统计调查产品,树立了湖南国调系统“立场客观公正、数据真实可信”的形象。
精心塑造国调品牌。一是以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和分析研究资料服务决策。在上报提供大量真实可靠的国调数据的基础上,编发《湖南国调数据》74期、《湖南国调报告》20期,上报国家统计局和省委省政府,并发送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州县市区主要领导。在湖南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心目中,国调队已经成了重要的决策咨询部门。省委省政府有关经济工作、农村贫困监测、价格调控等重要会议,都邀请总队参加,建立低收入户补贴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等建议被省政府直接采纳。二是以客观真实的调查信息反映民生。围绕经济社会运行和民生热点、难点,全年编报调查信息75篇,32篇被国家统计局采用,63篇(次)被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采用,信息采用量和批示量在国家统计局和省直、中央驻湘单位保持在“第一梯队”。三是以科学严谨的专项调查服务社会发展。在实施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党风廉政建设调查等重大专项调查过程中,坚持独立调查、直接调查、规范调查,不与统计调查系统和调查对象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接触,严格遵守组织纪律、统计纪律、廉政纪律和保密纪律,确保了调查结果客观公正。总队开展的湖南省2011年公众对教育满意度调查,由于方案设计科学,实施过程规范,质量控制严格,确保了调查结果客观公正,得到省委常委、副省长郭开朗的高度评价。部分市县国调队在认真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的基础上,接受当地党委政府委托开展的文明测评、政绩考核评估、综合治理测评等委托调查任务,党政领导满意,人民群众认可,社会反响很好。既服务了地方发展,又打出了国调队的品牌,有效拓宽了国调事业的发展空间。四是恪守职业道德。面对居民收入、价格指数等一些调查数据受到的质疑甚至指责,排除干扰,顶住压力,坚守了工作底线,维护了“国调”形象。
不断丰富调查成果。连续4年组织精干力量编印《湖南民生调查报告》,成为国调重要品牌之一。在高质量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的同时,紧密结合湖南“四化两型”建设,深入调研,形成了一系列有特色的科研课题成果和分析报告。出版了《湖南调查数据(2010-2011) 》和《管窥湖南“四化两型”进展(2011)》。成功中标并较好完成了长沙市政府公开招标课题——《长沙市“两型”消费模式构建专题研究》。各市县国调队重点围绕居民收入、消费、价格、住房、教育等党政领导密切关注的重点问题及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在提升服务层次上做文章,通过现场调查取得的第一手资料和详实的统计调查数据,组织编撰相关领域的系列调查分析,反映百姓心声,贴近领导决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服务湖南民生改善。充分利用准确的调查数据,为促进湖南发展,服务湖南民生改善做贡献。组织实施的农村贫困监测、畜禽监测、退耕还林监测调查,不仅宣传了湖南在农村扶贫开发、生猪生产、退耕还林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同时也为湖南争取国家支持提供了准确的数据支撑。编制全省及各市州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并及时发布,为省政府及各市州政府及时发放近10亿元低收入户补贴提供了准确依据,为确保低收入居民生活水平不受或少受价格上涨的影响、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总队被评为全省物价调控先进单位。全面准确及时地完成了全省及14个市州“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指标的数据采集和审核认定工作,为全省绩效考核和县域经济考核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数据支撑。积极支持长沙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组织对长沙市进行了3次文明城市模拟测评,为不断改进和加强长沙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供了参考依据。2011年11月,中央文明委依据国家统计局测评结果,公布了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名单,长沙市位列省会和副省级文明城市第1名。总队荣获“长沙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特别感谢单位”称号。
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并成功举办了两次新闻发布会。发布的城乡居民收入、消费价格、粮食生产、企业景气等数据受到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湖南卫视《湖南新闻联播》节目以6分钟的时间播报总队上半年新闻发布会和采访总队领导的内容,《湖南日报》以1版半的篇幅报道了总队发布的2011年上半年主要国家调查数据及解读。配合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联系湖南卫视对粮食产量“实割实测”进行了专题采访,湖南卫视“播报多看点”节目作了专题报道。组织记者采访消费价格采价过程,《湖南日报》“跟班日记”栏目进行了客观细致的报道。每月、季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重要经济数据,共计新闻通讯稿60余篇,联系媒体专访近10次,对传达经济发展动向、反映民生状况发挥了积极作用。不少市县国调队建立了与当地主流媒体的联系合作制度,定期发布主要统计调查数据及统计产品生产过程,联合媒体深入社区、企业进行统计法宣讲和统计调查数据指标的解读,社会反响很好。
随着湖南“国调”品牌影响力的不断扩大,“国调”公信力明显提升。省委省政府绩效评估中,16800名城乡居民、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及机关企事业人员参与的对全省各市州政府、56个省直及中央驻湘单位2011年工作总体评价和省级领导班子成员对市州政府和省直部门的评价及市州政府和省直部门互评中,总队的满意度都名列前茅。
(六)党风廉政建设有了新举措。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国家统计局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加强统计行风建设,筑牢廉洁从政思想防线,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思想、作风和纪律保障。
加强了统计行风建设。按照国家统计局和湖南省纪委关于加强行风建设和作风建设的要求,总队党组成立了行风、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发出了《中共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党组关于加强统计行风建设的通知》,并就在总队机关和全系统开展行风建设和整治懒、散、假、浮、庸、奢“六治”活动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全系统干部职工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与调查对象面对面进行直接调查、一对一搜集第一手数据和资料,在统计调查实践中锤炼作风,有效维护和提升了统计调查的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的公信力。
完善了反腐倡廉制度。为了规范总队机关和市县国调队决策和管理行为,进一步制定完善了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规定》和《调查总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印发了《湖南市县国调队“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和《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和函询的实施办法》。总队党组纪检组、监察部门在年终考核时同步检查和考核市县国调队“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的贯彻执行情况,有效促进了湖南国调系统“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规范管理,提高了行政效率和效能。总队全年共召开党组会议、队务会议、常务会议86次,每次会议均形成纪要并发送至总队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和市县国调队队长,既有利于总队领导班子工作的规范严谨,便于接受监督,也有利于全系统及时准确了解总队的工作重点和决策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凝聚共识,统一步调。各市县队也通过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民主集中制原则、签定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等举措,促进了廉政建设更加扎实有效。
开展了《廉政准则》专项检查。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纪委的部署,认真组织全系统《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工作。按照方案要求召开了总队党组贯彻执行《廉政准则》专题民主生活会议,开展了总队机关、市县队及处级以上干部、市县队长廉政准则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并在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基础上,再次组织召开了各市县队队长和总队副处级以上干部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工作会议,使“八个禁止”和“五十二个不准”的要求入脑入心。全系统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九不准”规定和总队明确的公务活动中的“约法三章”,使《廉政准则》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
强化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以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方式,年内为2个市队配备了党组纪检组长,11个县队配备了纪检监察员。到目前为此,已有13个市州国调队、38个县级国调队配备了纪检组长和纪检监察员,纪检监察工作网络基本健全。在全国调查队系统中,率先高配县市区国调队纪检监察员,并作为队务会和班子成员,全程参与“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进行监督和管理。积极开展全员培训,首次将省、市、县国调队纪检监察干部的集中培训与全省国调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结合进行,首次以视频会议的形式组织召开了由全省各市州国调队纪检组长、纪检监察员、各县市区国调队纪检监察员、总队机关处级以上干部100余人参加的全省国调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培训会议,首次在“湖南国调论坛”进行了廉政培训专题讲座,有效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思想认识,充实了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提高了纪检监察工作能力。
这些成绩的取得,靠的是国家统计局党组和湖南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离不开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更应归功于全省国调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辛勤付出!在此,我受子林总队长委托,代表总队,向一年来支持、关心、帮助湖南国调系统改革与发展的各位领导和有关部门表示深深的谢意!向在座的各位,并通过你们,对辛勤耕耘在调查一线、为国调事业默默奉献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统计调查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任务越来越繁重,挑战越来越严峻。一些影响和制约湖南国调事业科学发展的因素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基础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市县国调队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宣传相对滞后,制度执行力有待提高等。
二、2012年工作任务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承上启下之年,也是湖南国调系统高举文明创建旗帜、加快建设“四大工程”、奋力推进“三个提高”的关键之年。李克强副总理在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中,要求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围绕宏观调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更有效的统计服务。马建堂局长在《湖南调查总队2011年工作总结》上明确批示:“2012年统计发展的任务还十分繁重,加快改革的要求十分迫切,需要我们上下一心、加倍努力、扎实工作。希望你们进一步增强国家队意识和调查队意识,以全力推进城乡住户一体化改革为重点抓好各项调查业务工作,以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在调查工作中运用为重点努力提高调查水平,以提高管理能力为重点抓好各项制度建设,以新的成绩迎接中国政府统计机构成立60周年和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国家统计局领导的殷切希望,进一步明确了湖南国调工作的总方向。
2012年,湖南国调系统要在国家统计局和湖南省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即将召开的十八大和中央、湖南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以“三个提高”为目标,以弘扬统计核心价值观和湖南国调精神为主旋律,以开展文明创建为总抓手,以加强“双基”工作、队伍管理为支撑,以强化法制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保障,全面提升各项工作水平,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特别需要强调的是,2012年各项工作的组织开展,要充分发挥文明创建总抓手的作用,严格按照总队的统一部署和子林总队长此次会议讲话的要求,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周密安排,认真组织,抓出实效。
(一)全力推进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
坚定不移地贯彻国家统计局关于住户调查一体化的工作要求,明确目标,抓住重点,抓实过程,抓出成效,确保从2012年12月1日起顺利实施一体化住户调查。
1.加强宣传,广泛动员。一是组织召开住户调查一体化专题会议,认真贯彻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和工作会议精神,做好系统内动员组织工作。二是制做全省统一的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宣传资料,分别向省市县各级党政领导、有关部门寄送,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和有关部门的理解与配合。三是各地要结合实际,联合本地主要媒体,以新闻稿件、采访、专题片等形式,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渠道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
2.规范调查,稳步推进。一是制定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实施方案、业务规范化标准和考核办法,制作统一的城乡住户调查基层基础工作台账,规范数据采集过程,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实现住户调查数据质量控制常规化、定量化、全程化。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扎实做好工作布置、样本抽选等工作,认真分析调查方案变化可能带来的影响,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三是认真做好新口径下住户调查历史数据的衔接工作。
3.强化培训,提升能力。省市县要分层次组织住户调查一体化业务培训,特别要加强对基层一线调查员、辅助调查员的业务培训。组织编写面向市县国调队员的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业务培训手册、程序培训手册和面向辅助调查员、调查对象的培训手册,夯实新调查网点基础工作。
(二)着力加强“四大工程”建设。
“四大工程”建设是实现统计工作规范统一的基础性工程。要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继续加强联网直报工作,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直接采集处理数据模式在价格调查等领域的应用,切实加强信息化建设。
1.分类推进联网直报工作。部分服务业调查要继续完善直报工作管理机制,加大力度,将联网直报率提高到95%以上。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企业采购经理调查工作改革部署,争取新增企业采购经理联网直报率在95%以上。积极探索价格调查等专业的联网直报方式,提升报表运行效率。
2.全面推行手机采价工作。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2012年的消费价格调查要在14个市州全面铺开手机采价,终端手持采价器直接采集价格将成为消费价格调查的主要手段。各地要加大手机采价的推广普及力度,认真做好调查人员的培训,加强对不同方法搜集数据的审核,加大数据之间的比较分析,科学把握价格数据的变动趋势。
3.加快推进统计调查信息化。现代信息技术是统计工作科学发展的第一生产力。目前,湖南国调系统的信息化建设仍然相对滞后。主要体现在:基层国调队的信息化装备水平较低,网络和信息的安全保障滞后,信息化专业人才缺乏,信息化应用水平不高等等。加快推进统计调查信息化建设,构建规范统一、安全可靠、运转高效的统计调查信息网络系统十分迫切。一是探索建立标准统一、功能完备的国调数据处理、存储和查询系统,实现网上直报、汇总、审核、转换、分析、存储和系统内部数据共享等功能。二是加强网站、网络建设。改版总队内外网站,提高维护更新水平;尽快建立张家界、娄底、湘西国调队的内部网站,加入内部网站群,形成湖南国调系统完整的内网业务工作平台;加强市县国调队外部网页建设,在55个市县队全面开通外部网页;加强市级国调队网络基础建设,分批建立或改造完善市级队中心机房。三是加强信息安全防范措施。完善信息网络灾难恢复备份系统、网络安全管理系统和信息网络防病毒系统;经常进行安全保密教育,对重要的信息交换环节进行监控和管理,有效保障信息网络和信息内容的安全。四是加强信息技术应用,加快推进调查手段的现代化,积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变革调查生产方式;整合、完善和建立各种信息交换通道,做好总队内部公用平台的应用、规范和拓展。五是加强信息技术培训,加强对现有工作人员的计算机及网络知识的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全系统工作人员的信息化工作水平;通过招录、人才引进、聘用等有效途径,充实全系统计算机及网络信息化人才队伍。
(三)精心组织调查业务改革项目。
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方法制度,在认真做好现有常规调查业务的同时,扎实抓好调查业务改革项目的组织实施。
1.认真实施价格调查改革工作。严格执行总队、省统计局《关于加强生产投资及流通消费价格调查工作的通知》,确保价格调查工作顺利进行。认真实施低收入价格调查,按照国家统计局《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统计报表制度》,对调查的规格品、采价点、采价记录、采价格流程、审核制度进行全面把关,力争实现调查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确保低收入价格调查任务圆满完成。完善全省新建房屋销售价格指数汇总工作。继续做好国际比较项目调查(ICP)工作。
2.加强采购经理调查。完善湖南采购经理调查实施方案,适当扩大制造业采购经理调查样本,认真做好调查项目的报批工作。积极探索“长株潭地区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湖南装备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湖南非制造业采购经理商务活动指数”的编制工作。
3.做好新一轮农村贫困监测工作。加大对新增县业务指导和调研的力度,做好新增特困连片地区贫困监测网点、调查户抽选工作,制定统一的账本、台账;做好新旧网点衔接、整合工作。组织测算2011年湖南省分市州县区农村贫困人口,为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4.积极探索农业统计调查改革。继续开展以县为总体的粮食产量抽样调查试点工作,着力推进对地抽样调查,进一步提高调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探索在住户调查网点开展农作物抽样调查的试点工作。
5.抓好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改革。加强规模以下工业调查网点维护工作,理顺市级国调队规模以下工业调查工作机制,切实做好2012年三季度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财务指标专项调查工作。
(四)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基层基础建设是统计调查工作的基石,必须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要以提高调查数据质量为核心,坚持依法调查和独立调查、独立报告,进一步规范业务工作流程,确保统计调查数据经起得历史的检验。
1.加强统计法制建设。2012年是落实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法制湖南建设纲要》贯彻落实的开篇之年。要坚持“五抓五促”工作思路,力求全省国调系统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抓“一法一规”学习,促依法统计意识提高。修订《湖南国调系统法制工作手册》,加强“一法一规”学习,不断增强依法统计意识,充分把握《统计法实施细则》出台的重要契机,将统计法制学习进一步深入。二是抓依法行政,促统计调查工作规范。继续落实省政府关于依法行政的有关文件和工作计划,严格执行《湖南国调系统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办法》,规范统计调查工作开展,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审查、备案工作。三是抓“六五”普法,促法制教育深入。将“六五普法”的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抓住统计法法制宣传旬、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契机,与地方统计局协调联合,认真开展统计普法工作。四是抓案件查处,促统计执法新突破。加大对贯彻落实《统计法》和《处分规定》的检查力度,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由总队直接查办。已开展统计执法的市州国调队要继续加强统计执法力度,尚未开展统计执法的市州国调队要力争实现统计执法零的突破。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程序和行为,提高案卷的制作整理水平。五是抓队伍管理,促执法能力提升。加强全系统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开展统计执法业务培训;统一组织执法检查证资格考试,严格统计执法人员管理,提高执法队伍工作水平。
2.深入推进业务规范化建设。以提高数据质量为目标,进一步加强业务管理,规范业务流程,确保调查结果客观真实。一是细化业务规范标准。按照“网点科学化、操作程序化、岗位责任化”要求,各市县国调队要按照总队各项业务规范化标准,对所有统计调查业务建立或健全更加贴近实际、更加便于操作、更加通俗易懂的“网点管理”“访户”“企业联系”“台帐管理”“记账手册”“数据审核”“资料档案管理”等办法,细化各个工作环节的操作标准,进一步规范数据生产全程。此项工作要作为基础工作的重要建设内容并纳入年度考核。二是狠抓工作落实。要将业务规范化标准及相关制度的执行作为重中之重,总队领导、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及业务人员,市县队领导及专业人员,都要坚持深入基层,坚持到点到户到企业,将调查点、户、企业的源头工作抓细抓实,确保每个市县队每年都有总队领导去,确保每个调查点、户、企业每年都有国调队干部去。此举要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检查考核。三是严格督促检查。基础工作检查的组织要常态化,方式要多样化。国调队干部每次到点、户、企业到都要对业务规范化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促进全面落实;采取定期检查、重点抽查、交叉复查、电话核查等多种检查方式,积累经验、弘扬推广,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是完善联系点制度。认真落实市县国调队联系点工作制度,总队要在总结2011年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市县队领导都要建立业务工作联系点并明确目标任务。五是坚持领导带头。各级国调队领导都要将业务基础规范化建设列入重要工作目标,新自抓,认真抓,并真正抓出成效。坚决杜绝职务提升后脱离业务、不做业务的行为。对基础工作和业务建设,队领导不仅要抓,而且要带头亲自做,要起示范作用。
3.规范调查网点管理。对各调查专业的网点、调查员、辅助调查员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核实,建立调查网点、调查员、辅助调查员的名录库并及时更新。加强基层企业统计员、辅助调查员、家庭记账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总队关于网点管理的各项规定和工作要求,落实访户制度,加强感情联络,争取调查对象的配合和支持。
4.加大数据审核检查力度。切实加强主要数据的审核评估工作,进一步改进数据评估方法,健全评估指标体系,及时检查、审核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准确。加大基层基础工作检查力度,继续开展主要调查数据专项检查。
(五)努力强化统计服务和统计宣传。
充分发挥国调队体制优势和工作优势,坚持为国调查为第一要务,同时积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加强专题分析、信息报送、专项调查和新闻宣传,努力提升统计调查服务水平。
1.加强专题分析。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国家宏观调控和湖南推进“四化两型”建设为导向,准确把握与统计调查相关的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和特点,深入研究居民收入增长和城乡一体化的长效机制,加强对价格、“三农”、采购经理、小微型工业企业、现代服务业等统计调查资料的深度研究。进一步完善分析研究工作激励机制,着力提高全系统服务各级党委政府决策的能力。继续组织编印《湖南民生调查报告》《管窥湖南“四化两型”进展:2012》和《湖南调查资料》。
2.加强信息报送。突出关注民生改善,捕捉社会突发的热点,增强预见性,主动跟进,努力提供科学及时的调查信息。明确工作目标,对各单位重要信息基本任务进行量化。严格工作流程,确保调查信息客观、真实,坚决杜绝剽窃行为和虚假信息。加强对月度主要指标研究和季度经济形势分析,提高对经济形势的预判能力。切实加强向国家统计局、各级党委、政府重要信息的上报组织工作。
3.加强绩效评估工作。认真做好省委省政府绩效评估中明确由国调队负责的各项工作,特别要抓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统计、新一轮农村贫困监测和城乡住户一体化改革等3项重点工作。
4.加强专项调查。探索完善专项调查组织方法,健全湖南国调系统专项调查人才库,重大专项调查在全系统统一选调人员。精心筹备,严明纪律,恪守方案,扎实做好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省直机关第三轮作风建设和创先争优民主评议、公众对教育满意度民意调查等重大专项调查。
5.加强统计宣传。组织开展全省分季度经济形势分析。组织召开年度和半年度湖南调查数据新闻发布会。加强与新闻媒介的沟通联系,结合“中国统计开放日”“世界统计日”宣传活动,积极主动地开展统计调查宣传,诠释主要统计指标,解读数据生产过程,提高统计调查的透明度,增强社会公众的认同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工作,量化信息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完善考核办法,更好地宣传全省国调工作的新做法、新经验和新成效。
(六)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国调队伍。
努力践行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关于统计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论述,着力培育和弘扬“尚法唯实,真情报国”的湖南国调精神,不断完善激励机制,激发工作活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实干型”的国调队伍。
1.开展践行统计核心价值观和湖南国调精神主题实践活动。“真实可信、科学严谨、创新进取、服务奉献”的统计核心价值观是全体统计人的行动指南,是奋力推进“三个提高”的思想保证。湖南国调精神是湖南国调系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计核心价值观的积极探索,有效地结合了湖南国调工作实际。马建堂局长对湖南国调精神表述语作出重要批示:“赞同,提炼了统计核心精神:崇尚法律,真实可信,为国调查。”从2012年开始,要以践行统计核心价值观、湖南国调精神为主题,围绕庆祝党的十八大召开、新中国统计机构成立60周年,组织制定2012年全系统“三创三争”活动方案和文明创建工作方案并认真实施。继续办好“湖南国调论坛”。组织丰富多彩的学习教育活动,增强能力,展示形象,提高湖南国调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大力宣传统计调查一线的先进典型事迹,总结、提炼、丰富富有特色的国调文化。
2.加强思想建设。继续开展以“求实、创新、严谨、奉献”为主要内容的统计行风建设,着力破除阻碍调查事业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善于用改革发展的办法研究解决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防止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的危险。一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统计核心价值观、湖南国调精神武装领导干部头脑,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的政治理论素养和领导国调事业发展的能力。二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继续做好工会、妇联工作,广泛开展谈心活动,量化明确总队领导、机关处室负责人、市县队主要负责人与干部职工谈心次数,及时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及时排忧解难,及时化解矛盾。三是建好青联平台。通过青联纽带,加强青年干部理想信念、责任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塑造培育,为国调事业科学发展培养德才兼备的人才。
3.抓好干部培训。一方面,要坚持有效的干部培养机制。加强与各级组织部门的联系,加大干部进党校和行政院校学习的力度;继续举办湖南国调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继续鼓励有利于本职工作的在职学历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统计专业知识培训;教育培训要向基层倾斜,通过集中脱产培训、在岗自学、网络学习等多种形式着力抓好队处级领导干部的学习培训、新进工作人员培训等。另一方面,要建立长效的干部交流机制。通过上挂下派、岗位轮换等方式,拓宽交流渠道,创新交流方式,推动系统多层次、多方位干部交流,使干部通过实践锻炼提高综合素质。
4.加强系统管理。以提高全系统管理水平、能力为重点,抓好各项制度建设。一是完善系统管理制度。认真梳理政务、业务、人事、财务等各项系统管理制度,及时进行新建和完善,为推行科学管理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探索建立全省国调系统绩效评估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对市县国调队考核办法的完善并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透明。二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确保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坚持公招为主,选调为辅,进一步改善队伍人才结构。三是规范人事工作管理。制定《湖南国调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程序》,认真做好全省国调系统“人事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人事档案清理工作。四是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努力开源节流,严格遵守财务纪律,科学组织财务核算,认真抓好财务预算和“三公经费”控制等重点工作。特别是在县级国调队首次实施的国库集中支付工作,难度大,要求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守规定,周密组织。继续推进政府采购精细化管理和财务管理的公开透明,增强后勤保障与服务能力。五是严格履行综治承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承诺内容,抓好本单位平安建设,采取有效举措防止交通事故及火灾、盗窃等事故的发生;认真落实重要事项报告制度。
5.强化系统执行力。以强化国家队意识、调查队意识为重点,加大对统计方法制度、国家统计局的决定决议和总队部署要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全系统的执行力,确保全系统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建立有效的督查机制和问责机制,推行透明管理和过程管理,定期对各单位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七)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省纪委的工作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保持和维护好党员干部的纯洁性。
1.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组织召开湖南国调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中纪委、省纪委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部署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丰富、创新廉政教育方式,以集中学习讨论、民主生活会、专题讲座、支部活动、网络教育、参观学习、警示教育、廉政提醒短信等形式,不断增强全系统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2.加强廉政制度建设。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完善“小金库”治理及防治制度、选人用人监督和举报制度,建立湖南国调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制度、重要专项调查全程全域跟踪督查制度,着力规范人、财、物、数等重要环节的权力运行。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全面、动态地掌握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继续推动党风、行风、作风建设和“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的贯彻执行。
3.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承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家统计局工作人员“九不准”规定》和两个“约法三章”。纪检监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继续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和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礼券购物卡的专项治理,严格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抓好反腐倡廉工作。
同志们,2012年湖南国家统计调查工作的主要任务已经明确。让我们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文明创建为总抓手,坚定不移地践行统计核心价值观,着力弘扬湖南国调精神,凝心聚力,团结奋进,开拓创新,为推进湖南国调事业科学发展,服务国家宏观调控和湖南“四化两型”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新中国统计机构成立60周年!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