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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时间:2014.03.19 来源:

 

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和《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44号)精神,国家统计局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主要在省以下各级国家调查队开展。

国家调查队是由国家统计局垂直管理,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的政府统计调查机构,担负着直接收集国家宏观调控和经济社会管理所需重要信息的职责,面对调查对象、统计用户、基层群众更直接更紧密,服务人民群众的任务更加艰巨。切实整治调查队系统“四风”问题、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对于强化党员干部的国家队意识和调查队意识,坚决反对和制止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提高统计能力、提高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全面建设服务型统计,意义十分重大。

国家统计局直属的32个调查总队已完成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巩固深化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有效地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发〔20134号文件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切入点,以牢固树立“两个意识”、坚决反对和制止统计数据弄虚作假为聚焦点,以加快建设现代化服务型统计为重要目标,以全面深化统计调查改革为着力点,切实加强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统计服务人民群众的突出问题,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促进数据质量的新提高,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更加优质的统计服务。

二、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

按照中央要求,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念,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各调查队要把中央要求与本单位本地区实际结合起来,密切联系承担职责和工作实际,把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切实改进调查队系统工作作风的重大机遇,作为坚决反对和制止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的重大机遇,作为全面深化统计改革的重大机遇,作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服务型统计的重大机遇,作为提高统计调查能力的重大机遇,聚焦“四风”,针对“坐不准位置、顶不住压力、沉不到一线、搞不实数据、守不住规矩、跟不上需要”等突出问题,在六个方面狠下功夫,把改进作风的成效真正落实到统计系统的基层组织和“末梢神经”:

一要在牢固树立国家队意识上狠下功夫,着力解决坐不准位置的问题。使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为国调查的使命和责任意识,摆正位置,坚守责任,始终坚持独立建队、独立调查、独立上报,切实将完成国家调查任务作为第一要务和根本职责。

二要在坚决反对和制止统计弄虚作假上狠下功夫,着力解决顶不住压力的问题。要大力弘扬统计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制对调查数据的干扰,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确保源头统计数据的真实可信。

三要在提高直接调查能力上狠下功夫,着力解决沉不到一线的问题。要以调查队意识作为兴业之基,克服“机关化”作风,始终将直接调查作为工作着力点,真正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到田间地头、企业市场、社区家庭等采集数据,永葆国家调查队“轻骑兵”本色。

四要在强化调查业务建设上狠下功夫,着力解决搞不实数据的问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调查业务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以及相关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为国家提供高质量的统计调查数据。

五要在加强管理和正风肃纪上狠下功夫,着力解决守不住规矩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从严治队,切实改进作风,针对管理软弱、庸懒散拖、纪律松驰、消极懈怠等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努力增强基层调查队的战斗力。

六要在提供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上狠下功夫,着力解决跟不上需要的问题。要牢固树立便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以构建现代化服务型统计为重点,建立与调查对象、统计用户的新型合作关系,努力拓展服务范畴,丰富服务手段,增强服务主动性,不断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和水平,使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统计信息服务。

围绕上述目标,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把握六条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正面教育为主,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念,进一步提高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二是坚持把整风精神贯穿始终,勇于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敢于揭短亮丑、修正错误,真正触及灵魂;三是坚持讲求实效,努力在解决思想不正、作风不实和行为不廉上取得实效,在提高统计服务水平、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工作效能上取得实效;四是坚持开门搞活动,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使教育实践活动成为群众满意的民心工作;五是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问题导向,做到有的放矢,针对各单位的不同情况,找准各自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适合各自特点的办法措施;六是坚持领导带头,特别是各单位主要领导同志要率先垂范,努力形成上级带头、领导示范、上行下效的生动局面。

三、组织领导

国家统计局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各副省级城市、市、县国家调查队全体党员中开展,包含15个副省级城市、332个地级市、848个县,共涉及1195个国家调查队, 17名副地厅级领导干部、1682名处级干部、6970名党员,重点是各单位的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国家统计局党组作为行业系统的领导机关,负责统一领导、督促检查,总体把握活动的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指导各调查总队有效推进工作;各调查总队负责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本地区教育实践活动承担领导责任,进行严格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及时报送和宣传活动中的亮点和特色成果;各副省级城市、市、县国家调查队作为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要把认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扎实推进。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在国家统计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下开展,像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一样抓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做到力量不减、力度不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中内设综合协调组、文件起草组、宣传报导组和巡回督导组。综合协调组主要负责做好与中央巡回督导组的联络工作,明确各阶段重点任务,统筹安排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整体推进;文件起草组主要负责起草撰写活动指导意见、实施方案、动员报告、领导讲话、向中央巡回督导组汇报材料、总结报告等;宣传报导组主要负责接收各地区的活动来稿,编辑撰写新闻报道稿、活动简报及专报,利用网络、报刊等平台发布信息,及时反映各地活动动态和典型素材;巡回督导组主要负责制定巡回督导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督导工作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明确各层级督导的责任和督导的重点对象,层层传导压力,特别要突出抓好对一把手的督导,加强与各调查总队活动领导小组的联系和沟通,对副省级城市国家调查队和部分市、县国家调查队进行活动巡查和指导,确保活动进度和质量。

各调查总队要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本地区活动安排。同时,在保持各自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基础上,参照国家统计局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的督导工作模式,相应成立各自的督导组,制定督导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和督导。督导工作要坚决做到“五个不放过”,即思想认识上不去的不放过,查摆问题不聚焦的不放过,自我剖析不深刻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不放过,群众不满意的不放过。

各副省级城市、市、县国家调查队要认真学习中央有关精神,按照国家统计局和总队要求,及时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认真筹备并适时召开本地区动员大会。各单位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应单独召开。

四、方法步骤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2月中旬开始,到20148月基本完成,总体时间安排为6个月,具体到每个单位,集中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始终把质量放在第一位,不赶时间、不比进度。整个活动分为五步走,重点是做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本环节的主要任务是,认真传达学习中央精神,广泛征求党员干部对搞好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和建议,精心研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成立活动组织机构,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准备工作。

1.深入调查研究。3月上旬,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以及省以下各级国家调查队都要深入各副省级城市、市、县国家调查队,广泛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充分听取党员干部对搞好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2.做好动员准备。3月中旬,国家统计局召开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培训会议。会后,各调查总队根据会议要求,制定上报指导本地区活动开展的实施方案及督导工作方案,经国家统计局巡回督导组审定后下发,并认真做好各调查总队督导组的培训工作。各副省级城市、市、县国家调查队要分别召开班子扩大会议或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精神,按照国家统计局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调查总队制定的本地区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研究部署相关准备工作,分别成立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起草本单位活动实施方案以及党组织主要领导同志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稿,报经各调查总队督导组审阅同意后,筹备各单位动员大会。

3.召开动员大会。3月底之前,各副省级城市、市、县国家调查队要分别召开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参加范围为本单位全体党员。会上,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做动员部署,调查总队督导组组长做指导讲话、提出活动要求。会后,调查总队督导组与所督导单位的班子成员谈话。

(二)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本环节任务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初步梳理出“四风”方面突出问题,为下一环节打好基础。同时,从一开始就注重抓好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的落实,确保第一批和第二批活动的贯通和衔接。

1.深化学习教育。一是明确学习教育重点。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要将《习近平关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论述摘编》、《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选编》、《各地联系服务群众经验做法选编》、《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剖析》六本学习材料,作为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二是注重学习教育方式。学习教育中,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撰写体会、讨论交流、党课教育等多种形式,不断激发学习热情,努力提高学习效率,在学深学透上狠下功夫;要注重发挥系统内正反面典型的示范和警示作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结合实际把学习教育做具体、做扎实。三是务求学习教育成效。要通过扎实深入的学习教育,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使践行群众路线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普遍自觉。

2.认真听取意见。一是在广泛上下功夫。要努力扩大听取意见的范围,积极通过座谈讨论、个别访谈、网络征询、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特别要直接深入到调查对象和统计用户中去听取意见,高度重视来信来访等上门意见,做到真开门、开大门。要充分运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听取意见的成果,充分利用纪检、组织、巡视、审计等渠道反映的情况来丰富意见内容。二是在真诚上下功夫。要畅通摆问题、提意见的渠道,减少不愿提、不敢提的现象。要把“面对面”和“背对背”结合起来,既注重领导干部当面听取意见,也要让群众有“背对背”给领导干部提意见的机会。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主动带头听意见、放下身段听意见、带着真诚听意见。三是在聚焦“四风”上下功夫。要紧扣作风建设,着重听取群众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反映,听取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听取意见的内容必须聚焦反对“四风”,避免分散主题。要初步梳理出本单位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群众在统计上反映最强烈、最迫切的问题。

3.抓好整改统筹。一要把学习教育、听取意见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对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过程中查找出来的“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能改的马上改,小有小改,大有大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从自己做起,从群众感受最直观、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二要深入领会、认真把握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是第一批活动的延伸这一特点,从一开始就从思想上树立整改工作“上下一盘棋”的意识。各单位要对照上级部门在第一批活动中制定的整改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和制度建设计划,主动认领自身责任,边学习边整改,在努力做好第一批活动整改措施在基层的落实工作的同时,积极向上反映那些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确保整改落实工作的上下联动和贯通衔接。

(三)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本环节任务是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找准找实自身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找准突出问题。一是积极认领问题。对于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征集到的群众意见,除属人身攻击、发泄私愤或者偏离“四风”的情况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要勇于承担、积极认领。二是自己主动找问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查找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差距,特别是要找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和典型事例。三是相互帮助找问题。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每名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都要深入开展谈心交流,通过同志式的善意提醒,把问题找准找实。三是上级提醒找问题。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和督导组要综合运用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的干部考察、民主测评、巡视工作情况,结合审计、信访等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点明提醒,督促找准问题。四是对照典型找问题。以先进典型特别是身边先进典型为镜,找出差距和不足;深刻剖析本地区本单位的反面典型,警示自己,汲取教训。五是突出重点找问题。既要查找“四风”方面的共性问题,更要紧密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查找个性问题。特别是要针对“坐不准位置、顶不住压力、沉不到一线、搞不实数据、守不住规矩、跟不上需要”等调查队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检查自己。

2.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各副省级城市、市、县国家调查队领导班子、班子成员都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应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和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首先要分门别类、条理清晰、一风一风地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要作出说明;其次要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四面镜子”,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最后要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措施要具体、可操作。党组织主要领导同志要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各调查总队督导组主要对所督导单位的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党组织主要领导同志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各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同志要对本单位其他班子成员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所有班子成员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要在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前上报调查总队督导组。副省级城市国家调查队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副地厅级党员领导干部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要上报国家统计局巡回督导组。

3.组织召开高质量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前,班子成员之间要普遍深入开展谈心,充分沟通思想,力争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会前。会上,要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带头首先做自我批评并听取与会同志的批评意见。班子成员之间既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又要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批评既要敢于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要做到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会后,要在规定范围通报民主(组织)生活会情况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每个党员都要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各调查总队督导组要全程参与所督导单位的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在会前要按要求认真审阅所督导单位制定的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会议安排、班子及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深入了解其会前谈心开展情况。督导组组长会前要与所督导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充分沟通,会上要对会议召开情况及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点评,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国家统计局巡回督导组要加强督促检查,有选择地参加部分单位的班子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

(四)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本环节任务是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书、时间表、责任人;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注重从建章立制和执行落实上解决问题,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成为全体党员干部长期自觉的行动。

1.精心制定整改方案。按照“牢牢聚焦‘四风’、突出真转真改、狠抓整改重点、注重分类推进、突出制度创新、坚持开门整改”基本原则,各副省级城市、市、县国家调查队都要精心制定整改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和制度建设计划。领导班子的整改方案,要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明晰,要有整改落实的路线图、任务书和时间表。每一名班子成员都要制定个人整改方案,对个人和所分管领域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措施。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主持制定班子的整改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和制度建设计划。调查总队和督导组要对各副省级城市、市、县国家调查队的领导班子整改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和制度建设计划进行指导和把关,确保其务实管用,针对性、操作性、指导性强。

2.强化正风肃纪。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考核办法,进一步严明组织纪律,进一步严格党内生活,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教育管理党员干部。加强统计执法,严肃查处统计弄虚作假行为,对统计违法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坚持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原则,提高统计抗压能力。坚决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管理制度,坚决维护统计调查的统一规范,切实增强调查队系统执行力。

3.狠抓专项整治。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结合履行职能职责和作风建设实际,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对重点突出问题下猛药、出重拳,一项一项整治。加大对《关于统计部门建立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一步控制办公经费,确保经费和资金的合理运用。

4.加强制度建设。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注重改革创新,注意把中央要求、上级部署、实际需要和新鲜经验结合起来,制定新的制度,完善已有制度,废止不适用制度。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出台的各项制度和办法,严格执行各项业务规范和管理规章,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做法。

5.突出上下联动。整改工作是教育实践活动的重中之重,要特别注重上下联动抓整改。一方面,把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时没有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抓好,以落实到基层的整改成效检验活动成果;另一方面,把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需要整改的问题和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衔接起来,做到以上带下、以下促上。

(五)民主评议、巩固提高。本环节任务是认真总结教育实践活动,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整改落实方案、整改任务书及时间表、建章立制计划、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取得的初步成效等,认真筹备并召开总结大会,组织群众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并根据通报反馈和民主评议情况,进一步完善整改方案,继续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以及省以下各级国家调查队要认真总结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思想认识成果、工作实践成果和制度创新成果,为群众路线更好地贯穿于中国统计事业积累宝贵经验。重点是要紧紧抓住“根治问题”这一目标,以钉钉子的精神把需要整改的问题坚决抓好,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提高上下功夫,真正做到善始善终、善作善成,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国家统计局巡回督导组要有侧重地参加部分单位的总结大会。各调查总队督导组要全程参加所督导单位的总结大会,会前对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要认真审阅。督导组组长在会上要对所督导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点评,并对继续做好整改落实工作提出要求。各单位民主评议的参与范围为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国家统计局党组对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负总责,党组成员各选择一个市级国家调查队作为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示范带动和推进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各调查总队党组对所在地区的活动开展全面负责,总队党组成员也要分别在本省范围内选择一个单位作为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各副省级城市、市、县国家调查队是活动主体,基层各单位党组织负直接责任。各级党组(党组织)主要领导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负责人的责任,高度重视,把教育实践活动紧紧抓在手上。

(二)统筹兼顾,促进工作。要把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与巩固扩大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起来,以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成果性文件为指导,细化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各环节工作,做到无缝对接、互相促进。要把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做好当前统计工作、推进各项统计改革和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三)注重实效,取信于民。要以好的作风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力戒形式主义,做到“不虚”;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办一些看得见、摸得着、得人心的实事,做到“不空”;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做到“不偏”;不等不靠,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沿着正确轨道健康深入推进。

(四)抓好宣传,正确引导。要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管用有效的方式宣传中央精神,营造良好氛围。及时上报活动信息,反映活动动态,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反面典型,充分展现活动成效。

(五)强化督导,把握重点。要选派政治过硬、原则性强、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督导组成员。督导组要严守纪律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突出关键环节,把主要精力放在重点对象、重点要求、重点环节的督导上。要沉下去面对面开展工作,注重督促开展“回头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有效传导压力,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防止降格以求。各级督导组要统筹安排、密切配合,既不搞重复检查,也不能单兵作战,确保督导不漏项、不留死角。

 国家统计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312

  附件:国家统计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http://10.6.25.206/jgjs/djgz/qzlx/wjtz/201403/t20140319_5264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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