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湖南国家调查队系统改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3.09.12 来源: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湖南国家调查队系统改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的通知
湘调字〔2006〕12号
各市(州)、县(市区)国家调查队、总队机关各处室:
为确保湖南国家调查队系统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关于支持湖南国家调查队系统改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按照国务院文件要求,对做好湖南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的意义、支持改革的措施、局队关系的处理、调查队依法调查和独立上报调查结果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做好湖南国家调查队系统的改革和各项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各地要采取积极措施,将“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总队机关各处室、各级国家调查队要组织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湖南国家调查队系统改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围绕如何理解改革、参与改革、统筹兼顾改革与业务工作等问题进行认真讨论,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国家统计局、国家财政部等五部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调查队体制改革的文件精神上来。要认识到改革调查队管理体制,是党中央、国务院落实科学发展观,健全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加强统计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统计管理体制,准确及时地采集统计数据,提高国家宏观调控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主动汇报,抓好落实。目前市县队改革方案正在拟定,在改革的磨合期,各市(州)、县(市区)国家调查队的负责人要做好向当地党政领导的汇报工作,把国务院、国家统计局、国家财政部等五部委、湖南省人民政府有关调查队体制改革的文件精神宣传到位,争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支持国家调查队的工作,特别要落实“通知”中关于“各级政府将原有‘三队’承担的为地方政府服务项目所需的必要经费,继续列入地方经费预算;同时,统筹安排各级国家调查队部分新增调查项目需要扩点等方面的经费”的规定。
三、准确定位,理顺关系。各级统计局和各级国家调查队都是政府统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国家调查队要继续与地方统计部门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和业务联系,根据职能分工,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实行信息共享,共同推进湖南统计调查事业的发展;要在完成国家统计局布置的统计调查任务的同时,认真完成地方政府的统计调查事项;要按照“通知”规定,认真做好对地方调查队日常业务的组织指导。
四、依法调查,做好服务。各级国家调查队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和“通知”要求,严格坚持独立调查、独立上报原则,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可靠,充分发挥统计调查的信息、咨询、监督功能,积极为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决策做好服务工作。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
200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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