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农村居民居住环境稳步改善
时间:2015.06.26 来源:
湖南国调报告第45期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
2015—6—15
2014年湖南农村居民人均自有现住房面积54.25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32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为54.70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46平方米,其中房屋来源为自建住房的住户在所有农村住户中的占比高达97.8%。
一、住房质量稳步提高
2014年,农村住房的钢筋混泥土、砖混结构的比重进一步提高,其中钢筋混泥土的农户占所有农户的比重为11.9%,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砖混材料的农户占比为58.9%,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砖瓦砖木的农户占比为25.5%,比上年下降0.6个百分点;竹草土坯的农户占比为1.2%,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
二、居住环境继续改善
随着“改水、改厕、改圈、改厨”工作的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效果明显。一是饮水安全提高。管道供水入户的农户占比为51.0%,比上年提高6.4个百分点;主要使用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的农户占比为28.7%,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使用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的农户占比为37.5%,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二是卫浴设施增加。农户使用水冲式厕所的比重为33.3%,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家庭自装热水器的比重为36.7%,比上年提高3.1个百分点。三是燃气和沼气覆盖率扩大。使用燃气的比重为28.7%,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使用沼气的比重为2.0%,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四是交通更加便捷。54.6%的住宅外道路为水泥或柏油路面,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进一步保障农村与外界交通联系的便捷性。
三、室内设施逐步普及
2014年平均每百户农户拥有彩色电视机112.2台、电冰箱85.3台、洗衣机69.4台、空调机34.0台、家用计算机19.3台和移动电话227.3部,较上年分别提高1.6%、4.7%、4.2%、8.3%、14.5%和4.3%,其中家用计算机的增速最高,农村信息化程度显著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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