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仁调查队

职能介绍

    国家统计局安仁调查队既是政府统计调查机构,也是统计执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的职权,独立向国家统计局和湖南调查总队上报调查结果,并对上报的调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承担地方政府委托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组织实施城乡住户、国民经济主要行业生产价格、投资价格、居民消费价格、农产量、农业中间消耗、服务业、规模以下工业、规模以下固定资产投资和资质以外建筑业企业等国家抽样调查制度,以及国家统计局布置的有关企业景气、企业集团、现代企业制度跟踪监测、农村贫困监测、城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等专项调查制度。

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快速反应制度,组织开展经济社会重大问题专项调查,及时报告本地区的突发性经济事件和重大社会经济问题等方面信息。 

参与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普查项目。 

根据国家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授权,管理和公布有关统计调查数据。 

依法查处调查对象的统计违法案件。    

负责本队机关财务工作 

负责本队机关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工作。       

组织指导地方调查队的业务工作。 

接受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委托,开展统计调查,提供统计数据处理服务。 

完成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及所在地市级调查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以上职责,国家统计局安仁调查队设个职能股 

办公室 

    综合协调、管理全队政务承担文秘、机要、政务信息、会务、保密、档案、督办、文印、信访、安全、消防、对外联系、接待、后勤服务、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本队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本队财务和财产负责本队的财务审计工作。监督、检查本队机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对同级党组织及其成员和领导干部实行监督; 抓好本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纠风工作参与调查队系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负责公布有关统计调查资料,开展统计分析研究,编辑发行调查资料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统计调查资料的共享与使用评估审核重要统计数据组织搜集重大信息组织开展统计科研工作。 

    负责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与普及工作依法查处调查队及其调查对象的统计违法案件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 

业务股 

    组织实施农业生产调查。包括农作物播种面积、种植业产品产量、畜牧业产品产量、农业中间消耗以及其他农业增加值核算相关的调查,搜集渔业、林业等有关统计信息。 

    组织实施城乡住户调查。包括城乡住户家庭基本情况、收入、支出、消费、投资等调查。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价格调查,工业、农业产品与服务产品生产者价格调查,以及原材料、能源、动力等中间产品的购买者价格调查。组织实施居民消费和服务项目的价格调查。 

监测与专项调查股 

    负责工业、服务、商业和投资建筑业调查以及专项调查。 

    组织实施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居民服务业、社会服务业、体育和娱乐业、其他服务业等有关服务业生产经营情况的调查。 

    组织实施限额以下批发零售贸易、住宿和餐饮业调查,以及规模以下固定资产投资和资质以外建筑业调查。 

    组织实施规模以下采矿业、制造业,以及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生产经营情况的调查。组织开展城市社会经济情况统计调查,企业集团和企业景气统计调查,以及其他社会经济监测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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