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外网站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招标采购的公告
时间:2016.06.12 来源:总队统计监测处
关于内外网站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招标采购的公告
各有关供应商:
我单位因加强信息安全工作的需要,拟对总队及市级调查队内外网站系统开展二级等级保护测评工作,现将本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特邀有相关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内外网站二级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采购项目及预算金额(预算总额6.5万元)
包括总队内外网站,14个市州队内网网站。包含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管理层面的测评等服务。
二、资质及服务要求
(一)资质要求
要求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具有以下资质:
1.投标人是《全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目录》中的单位(www.djbh.net中可查);
2.具备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中心颁发的有效的“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护人员培训CIIPT合作单位”证书。
(二)服务要求
1. 在甲方项目实施和安全等级测评等工作中随时提供咨询服务;
2. 乙方应协助甲方完成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建设、整改等工作;
3.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一次全员信息安全工作培训;
4. 乙方应在双方议定的时间内完成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并提交包含内外网站、财务管理系统二级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结果在内的《系统等级测评报告》;
5.乙方安排工程师通过电话、网络和现场支持的形式协助甲方进行不达标项目的整改,直到甲方的内外网站系统、财务管理系统达到国家等级保护相关文件的相应标准。
三、投标须知
(一)请具有规定资质及以下条件,有意投标的单位,在 6月17日前到我单位开具现场踏勘证明(联系人:彭泽洲,电话:0731-85184676)。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之条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照齐全;
3.能承诺履行国家三包规定;
4.具备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二)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本采购要求中所有条款,准备好标书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密封并盖章,于6月21 日x下午15: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前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00号新世纪花苑华侨国际大厦15楼,参加我单位组织的招标活动。标书无论是否中标都将被我单位收留备查。标书和有效资质文件应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报价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2.所报项目的服务承诺函。;
3.注明项目完成日期;
4.国家规定的应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资料;
5.报价单。内容包括项目的名称、内容、单价、总价、完成时间及报价单位(盖章)、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报价日期(还需准备已经盖章的空白报价单2份);
6.公司简介。
(三)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应包括测评、培训等所有费用。报价金额计量单位为元(人民币)。
(四)招标活动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
各供应商在招标活动现场,经过资质审验合格后,当场启封标书,公布第一次综合报价,递交标书。
我单位采购小组当众查验标书与公布报价一致性后,对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样机进行检验和测试。
随后,采购小组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商务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结束后,采购小组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次书面报价。如果需要还可进行第二轮谈判、第三次报价。采购小组以最低的最终报价为中标原则,宣布供应商中标顺序。
如果最终最低报价超过我单位经费预算额,我单位将对本次招标活动做流标处理。
四、合同签订
第1中标供应商应在3日内与我单位办理好采购合同的协商和签订等手续。因中标供应商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签订采购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我单位将与第2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五、特别说明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若认为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和技术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招标活动结束前向我单位提出。对没有及时提出不同意见,又参与了该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招标文件,招标活动结束后不再受理针对采购文件的相关投诉。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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