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总队组织开展全省绩效评估民意调查
时间:2014.11.10 来源:
受湖南省绩效评估委员会委托,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经过近3个月的努力工作,对全省14个市州和82个省直单位开展了2014年湖南省绩效评估民意调查工作。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将全省绩效民意调查作为检验湖南国家调查队系统执行力和战斗力的一项重大实践,成立2014年湖南省绩效评估民意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总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总队长庞晓林专门致信各市级队队长,从思想、纪律、工作三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并强调“不折不扣做好常规工作是立足之本,上下一心做好专项调查是发展之基”。
二、积极筹备,科学设计。一是为科学、准确、真实、客观评价广大干部群众对各市州及省直部门的工作绩效,在认真总结调查经验的基础上,加强与省绩效办的沟通联系,多次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反复论证,制定并完善了《2014年湖南省绩效评估民意调查工作方案》。二是从全系统抽调109名素质高、技能强的业务骨干,组成16个调查工作组对14个市州和82个省直单位分别开展了面访调查、电话调查和服务大厅拦截调查。三是召开培训会议,对如何联系被访单位、调查对象抽取及替换、调查对象填写过程注意事项等操作进行细致讲解,确保调查员准确掌握现场调查各环节的具体操作。四是调查期间,从总队机关抽选了14名监督员全程现场监督调查开展情况,独立行使监督职权,负责各调查组的工作和纪律监督;抽派4名监督员参与省直单位面访巡查。
三、规范操作,严谨实施。现场调查是绩效评估民意调查的关键环节。各工作组牢记使命,不折不扣执行调查方案,恪守现场调查“六规范”:规范联系调查单位、规范确定调查场地、规范抽取调查对象、规范进行身份甄别、规范组织问卷填写、规范做好清场工作,确保现场调查工作规范开展。
四、严格审核,科学评估。现场调查完成后,总队立即组织人员对调查问卷进行审核编码。组织专业录入员分别两次录入调查问卷数据,通过程序比对校正,并严格按照过程质量控制方法,抽取20%的调查数据进行核查。同时,认真归纳梳理公众对市州和省直单位的具体意见建议共5256条,并逐一审核。加强对调查数据的科学评估和分析,严格按照方案规定进行数据汇总计算,确保调查结果准确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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