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总队依法行政工作受省政府通报表彰
时间:2014.04.02 来源:
近日,在中央驻湘单位依法行政考核中,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以得分第一的成绩被评为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优秀单位,受省人民政府通报表彰。2013年,湖南总队以“尚法唯实 真情报国”的湖南国调精神为引领,以提高数据质量为核心,开拓创新,很抓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有了新提高。
一是及早谋划,统筹部署全年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年初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安排,统筹部署,印发了全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和法制工作计划,制定了工作时间表,明确了责任人和全年工作重点,确保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建章立制,筑牢依法行政基础。建立了学法制度、统计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责任制,以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了日常法制工作登记通报制度,对每一项法制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登记,每半年通报一次;根据实际需要,率先制定了《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行政复议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行政诉讼应诉规定(试行)》,并根据省政府法制办要求,制定了《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同时,还召开了《湖南住户调查实施规程》听证会,提高总队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水平。
三是狠抓学习,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紧密依托信息化手段,建设 “法制学苑”平台,为干部职工学法提供了一个丰富的平台;采取全省同步视频直播“国调论坛”的方式,邀请专家讲课,强化法制教育;全面推行无纸化学法系统,狠抓系统学法工作,学法普法的效果明显增强。
四是强化考核,督促工作落实到位。把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明确了统计执法要求,加强了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对全年的法制工作考核办法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市县队可通过考核办法与自身工作进行一一对照,查漏补缺,确保全年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五是严格执法,确保统计法律权威。坚持按规章程序执法,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2013年湖南调查队系统共查办违法案件18件,办结15件,6个县级调查队实现了办案零的突破。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