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总队圆满完成省绩效评估民意调查
时间:2014.02.28 来源:
受湖南省绩效评估委员会委托,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经过近四个月的努力工作,圆满完成了2013年湖南省绩效评估民意调查工作。
一、领导重视,精心部署,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将全省绩效民意调查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检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一项重大实践,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了切实可行的《2013年湖南省绩效评估民意调查工作流程表》,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确保整个调查有条不紊地进行。总队领导多次听取专题汇报,亲自督办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并从人、财、物等方面全方位给予保障。
二、积极筹备,科学设计,确保调查工作成功开展
一是科学设计调查方案。为科学、准确、真实、客观评价广大干部群众对各市州及省直部门的工作绩效,多次召开专题研究会,认真研究、反复论证,制定并完善了《2013年湖南省绩效评估民意调查实施方案》。二是合理安排调查实施。从全系统精选出98名素质高、技能强的业务骨干,组成14个调查工作组,承担14个市州的面访调查工作。按照不同调查方式分别开展了面访调查、集中填写调查、电话调查、服务大厅拦截调查。三是强化业务培训。11月7日,总队在长沙集中培训调查员,突出对如何联系被访单位、调查对象抽取及替换、调查对象填写过程注意事项等操作进行详细讲解,确保每位调查员都准确掌握现场调查各环节的具体操作。
三、规范操作,严谨实施,确保调查客观公正
现场调查是绩效评估民意调查的关键环节。各调查工作组牢记使命,不折不扣执行调查方案,恪守现场调查“六规范”:规范联系调查单位、规范确定调查场地、规范抽取调查对象、规范进行身份甄别、规范组织问卷填写、规范做好清场工作,确保现场调查工作规范开展。
四、严明纪律,强化督导,确保调查数据客观真实
成立14个督查组,独立行使监督职权,对各调查组的工作进程和质量进行全程督查,保证整个调查工作的认真实施。与每一位督查员、调查员签订《湖南省2013年绩效评估民意调查遵纪守法承诺书》,要求严格遵守组织纪律、统计纪律、保密纪律、廉政纪律和操作纪律,坚守法律的底线,筑牢廉政防线,确保调查风清气正。
五、严格审核,科学评估,确保调查结果准确可信
现场调查完成后,立即组织对调查问卷进行审核并编码。组织专业录入员分别2次录入调查问卷数据,通过程序比对,对2次录入不一致的数据由第三人进行校对改错,并严格按照过程质量控制方法,抽取10%—20%的比例的调查数据进行核查。同时,认真归纳梳理公众对市州和省直单位的具体意见建议共5073条。加强对调查数据的科学评估和分析,严格按照方案规定进行数据汇总计算,确保调查结果准确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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