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总队全面部署价格调查数据质量检查
时间:2013.09.10 来源:
湖南总队全面部署价格调查数据质量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查基层基础工作,提高数据质量,近日,湖南总队下发了《关于开展2013年价格调查基层基础工作及数据质量检查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全面部署价格调查基层基础工作及数据质量大检查。
一、检查对象全覆盖。消费价格调查检查对象不仅包括CPI报表点还包括SCPI报表点,不仅包括国家调查点还包括地方调查点,全省开展消费价格调查工作的29个市县区必须全覆盖;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房地产价格调查、固定资产投资价格调查检查对象为所有市州国调队及承担工业生产者、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价格的全部调查企业。
二、检查内容涉及调查全过程。检查内容包括基层基础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样本管理情况、数据采集方法、手持数据采集器采价执行情况、数据采集流程规范化情况,基础台账建设情况,数据处理和上报、数据评估情况及工业生产者价格样本轮换工作实施情况10项内容,覆盖价格调查的全过程。重点检查2012年年报和2013年基础工作情况。
三、检查方式多样化。检查分自查和抽查两个阶段,采取上下联动、点面结合的检查办法。先由各地对照相关专业检查方案组织基础工作及数据质量自查,并上报自查报告,再由总队统一抽选部分单位,派检查组进行检查。并要求各市州国调队负责组织和协调行政区域内承担价格调查工作的县市区统计局,认真做好基层基础工作自查和迎检工作。
四、检查组织严要求。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深入细致地开展自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要严格按照通知中规定的范围、内容、检查方法和时间安排,扎实开展抽查,特别要针对各专业的重点和薄弱环节查准查实。检查完成后要认真做好总结,撰写检查报告,报告要实事求是,对存在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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