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调查总队参与全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试点工作
时间:2009.09.28 来源:
近日,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和国家民政部《关于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开发办[2009]1号精神,湖南调查总队和省扶贫办、省民政厅等6部门联合发文,决定在邵阳市邵阳县、湘西自治州保靖县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试点工作。
文件指出:实现“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是关系到今后十年乃至更长时间内扶贫开发工作的基础性制度建设。国务院扶贫办和国家民政部这次选择了11个省市区开展“两项制度”衔接试点。湖南作为11个试点省份之一,做好试点工作,不仅能为今后在全国推开总结成功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政策建议,也有利于提升湖南低保和扶贫工作形象,争取中央更多支持。
文件强调:要科学设置对象识别指标,在试点过程中,扶贫开发对象的具体识别指标由试点县结合国家扶贫标准自主设定,要开展抽样调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设定的指标既要符合农村实际,又要做到简便易操作,设定的标准和识别指标要报省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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