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调查队自2012年启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以来,在省总队的正确领导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严格对照文明单位创建标准和要求,持续开展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实现了业务工作与文明创建协调发展和互促共荣的良好局面。
2012-2015年,株洲队连续四年荣获市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为扎实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上台阶,我队从五个方面着手,全面启动了2016年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
一是抓机制。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促进各项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株洲队及时调整充实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由队党组书记、队长马光泉任组长,队党组成员、副队长倪志华任常务副组长,其他队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创建工作。在创建工作过程中,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和创建办的作用,做到队领导亲自抓,科室负责人主动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文明创建格局和齐抓共创机制。成立了文明创建工作检查督办小组,负责创建活动具体事项和进度的检查督办,并按要求对工作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二是抓协调。协调创建工作与业务活动,坚持把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作为推动精神文明建设重要环节、重要途径和重要载体,妥善处理好创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的关系,做到协调推进,统筹兼顾、共抓落实。协调有关部门创建指导,经常、及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汇报,邀请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做到边创建,边整改。协调内部各职能科室,各责任科室之间紧密沟通协调,根据2016年新的责任分解标准做好了资料的交接和活动版块的调整,确保了创建活动和相关资料的延续性。
三是抓参与。为积极动员和广泛吸收干部职工积极的参与,杜绝创建活动在领导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中热火朝天,而职工群众反应冷淡、参与不多的现象,下一步将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动员大会,向全队干部职工发起倡议,并要求干部职工做出创建承诺,力求在广泛性、群众性上下功夫,使创建活动成为全体干部职工共同自觉的行动,努力让职工群众在创建活动中真正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四是抓载体。制定了《2016年株洲调查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及《责任分解表》,明确了干部职工素质提高、深入基层走访联系、文明创建活动、业务建设成效四个方面的目标要求;确定了学习教育活动、思想道德建设、志愿服务活动、环境建设和文体活动、文明礼仪风尚、业务建设与优质服务、帮扶联系、重点工作八个方面的创建活动;对照创建体系标准分解成十二个板块的具体工作,每个板块细化了创建任务,指定了责任人、承办人和完成时限。
五是抓宣传。为创建宣传工作,确保创建工作深入人心,充分利用ftp、qq群等平台加强内部宣传,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创建文明单位重要性的认识,形成人人关心、人人监督的良好氛围;更新完善了内网文明单位创建板块的有关内容;编撰精神文明建设简报,及时对外宣传创建活动进展;2016年将以建队十周年系列活动为契机,汇编株洲调查队《十年足迹》书籍和《十年征程 砥砺前行》文明创建纪实宣传片,及时反映单位创建活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