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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政府发文支持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

时间:2012.09.03 来源:

  828,湘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向全市乡镇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发出了《关于认真开展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抽样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265号),成立了湘乡市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成秋兴任组长,市政府办副主任陈继军、市国调队队长文卓良、市统计局局长张加良任副组长,市农委副主任王勉励、市财政局副局长傅国强、市国调队副队长文桂芳,市民政局副局长李晓丽、市统计局纪检组长陈海根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国家统计局湘乡调查队,文桂芳兼任办公室主任。《通知》从四个方面对该市住户一体化改革工作进行了部署。

  一是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开展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主要是按照城乡一致的标准、口径、范围和方法,取得真实准确的居民收入数据,为科学制定民生改善政策提供真实、可靠、有效的依据,能更好地满足党委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居民生活状况信息的需求,合理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积极配合,明确一名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扎实认真做好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国家抽中的村、社区调查工作的宣传和业务指导。

  二是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由国家统计局湘乡调查队负责组织实施该市城乡住户抽样调查工作,市统计局、市农办、市民政、市财政等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国家抽中点所在乡镇办事处应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协助调查队工作,选聘1名群众基础好、业务水平高、协调能力强的辅助调查员,并加强对住户记账调查宣传和业务指导,为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是依法调查,积极实施。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一体化方案和标准,国家确定的调查网点一经确定,无特殊情况不得变动。调查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坚持依法调查、独立调查,认真做好住户调查数据的审核和评估,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可靠;规范数据管理,数据未经上级调查部门认可一般不得对外发布和使用。加强对辅助调查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调查户记帐水平,做好城乡住户调查户有关信息的保密工作。

  四是建立调查保障机制。各乡镇办事处、市直相关单位要为调查工作的开展提供专项经费保障和便利的工作条件,在居民就业、教育、生活保障、住房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实施上要给予记帐户以适当政策优惠。市人民政府将对聘用的辅助调查员、城乡住户记账户给予一定的误工补贴;调查户所在单位也应予以相应补贴。要加强考核奖惩,对记账认真,表现优秀的户和认真组织调查,完成任务好的乡镇办事处、市直相关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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