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农村居民收入增长9.3%
时间:2016.01.21 来源:总队居民收支调查处
湖南国调报告第6期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
2016—1—21
2015年,湖南省委、省政府坚持民生导向,高度重视农村居民增收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居民收入增长,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力度,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居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2015年湖南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993元,较上年增长9.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1%,实际增速较上年回落1.8个百分点。
一、工资性收入较快增长,是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
人均工资性收入4515元,增长10.5%,增收贡献率达到45.8%,拉动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4.2个百分点。其增长的影响因素主要有两个方面:
㈠农民外出务工人数稳中有升,本地务工需求较旺盛。据湖南农民工监测数据显示,2015年湖南农民工人数为1728万人,增长1.2%,其中本地农民工人数为508.8万人,增长2.0%。
㈡工资标准提升。一是最低工资标准提升。2015湖南省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9.8%。同时,农民工流入主要地广东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每月1895元,提高22.3%。二是本地务工工价稳中有升。据对宁远县抽样调查显示,农村临时用工日工资标准较上年上涨20%。其中,建筑业日用零工大、小工工资分别由上年的每天200元和150元提高到220元和180元,上涨20%;农业生产用工由原来80元/天提高至100元/天,上涨25%。三是外出农民工月均工资水平提高。据农民工监测数据显示,2015年农村外出就业人员人均月工资3346元,增长11.6%。
二、家庭经营净收入稳中有升,是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来源
人均经营净收入3912元,增长7.5%,增收贡献率为29.3%,拉动农村居民收入增长2.7个百分点。其增长的影响因素主要有两个方面:
㈠一产业经营净收入增长较快。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和农产品价格上涨促使农业经营成本下降、收入上升。据调查,2015年湖南粮食增产0.3亿斤、价格上涨2.3%,农民人均出售粮食收入322元,增长2.8%;生猪价格上涨15.7%,玉米、豆粕等主要饲料价格分别下降19.0%和20.0%,带动全省农民人均牧业收入达到380元,增长13.7%。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农村居民人均第一产业经营净收入达到2384元,增长9.6%。
㈡二、三产业经营净收入增速放缓。由于人工物流等经营成本上升较快,农村居民二、三产业经营收入增速放缓。其中人均第二产业经营净收入339元,增长8.8%,增速回落28个百分点;人均第三产业经营净收入1189元,增长3.1%,增速回落15个百分点。
三、转移净收入较快增长,增收贡献率较高
人均转移净收入2392元,增长10.3%,增收贡献率达到24%,拉动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2.2个百分点。其增长的影响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
㈠国家加大对农村居民的补贴力度,提高农村养老金、低保、困难补助和新农合医疗报销标准。人均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收入139元,增长33.3%;社会救济和补助收入81.3元,增长22.7%;政策性生活补贴收入26.8元,增长3.4%;人均报销医疗费收入141元,增长3.1%。
㈡外出务工收入增加,寄回带回收入快速增长。湖南农民工人数和月平均工资的增长,推动农村居民人均寄回带回收入增长15.3%,达到1275元。
㈢随着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家庭提供给老人和留守儿童的赡养费也增长较快。人均赡养收入500元,增长11.7%。
四、财产净收入增幅快速回落,对农民收入增长有一定的负面影响
人均财产净收入174元,增长5.2%,增幅较上年大幅回落21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2015利率下调、楼市低迷,导致农村居民财产净收入下降。其中,红利收入、储蓄型保险净收入以及房屋等租金收入下降较多。
撰稿:方志红
核稿:罗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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