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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南城镇居民收入增长8.5%

时间:2016.01.21 来源:总队居民收支调查处

  湖南国调报告第5期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 

20161—21 

  2015年,在国际经济形势风云变幻、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新形势下,湖南省委、省政府坚持民生导向,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增收问题,进一步深化改革,优化经营环境,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城镇居民收入保持中高速增长。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38元,增长8.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9%实际增速与上年持平。 

  一、工资性收入平稳增长,仍是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 

  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5903元,增长8.5%,增收贡献率达到54.7%,拉动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4.7个百分点。其增长的影响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 

  ㈠政策调资。一是最低工资标准继续上调。201511日起,湖南的四档最低工资标准从1265/月、1145/月、1035/月和945/月调整为1390/月、1250/月、1130/月和1030/月,增幅最高达到9.9%二是根据国家政策,2015年全省公务员人均增加工资300元,从201410月开始计算并补发。三是20157月湖南启动了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工作,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月可领取200元至500元乡镇工作补贴。四是部分地区调整了津补贴与绩效考核工资标准。如湘潭市将绩效考核奖励工资标准由上年的14400元提高到21600元。 

  ㈡劳动力价格稳步上升。近几年来,随着我国人口结构的变化,劳动力呈现结构性短缺,加上各地持续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推动了劳动力价格的稳步上行。据固定资产投资价格调查显示,2015年湖南人工费价格同比上涨9.9% 

  ㈢就业人口增加。1-10月,全省新增城镇就业72.4万人,也推动了居民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的增长。 

  二、转移净收入增长较快,对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较高 

  人均转移净收入为6141元,增长7.5%,增收贡献率达到18.9%,拉动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3个百分点。其增长的影响因素主要有两个方面: 

  ㈠全省政策性提高养老金标准是推动转移净收入增长的最主要因素。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10元,提升幅度为10%,在此基础上70岁以上的增加50元,80岁以上增加70元。同时,机关事业单位离退金标准也随着在职人员工作标准进行了上调。全省城镇居民人均离退休金达5901元,增长9.5% 

  ㈡政策性生活补贴、社会救助、子女赡养、在外人员寄回带回、医疗报销等收入有增有减。其中随着国家节能环保政策进一步推进,加大了对节能家电、节能汽车和光伏发电等的补贴力度,推动政策性生活补贴收入快速增长35.9% 

  三、经营性净收入较快增长,是新常态下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重要亮点 

  人均经营净收入3993元,增长12.0%,是四项收入中增长最快的一项,增收贡献率为18.8%,拉动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6个百分点 

  其增长的影响因素主要是商事制度改革深化,进一步优化了经营环境。国家进一步加大“营改增”的实施范围,推进“三证合一”制度和“负面清单”等商事制度改革,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同时,湖南2015年为鼓励小微企业发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扩大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范围,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进一步优化了经营环境,推动城乡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增长。其中,第二产业经营净收入为582元,增长11.8%;第三产业经营净收入为3204元,增长15.3% 

  四、受利率下调等因素影响,财产净收入增速回落较快 

  受利率下调,金融市场动荡、楼市低迷的影响,财产净收入增长较缓慢,人均财产净收入2801元,增长6.6%,增幅较上年回落3.5个百分点。 

                                                      撰稿:方志红 

                                                     核稿:罗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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