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湖南居民收入平稳增长
时间:2015.07.23 来源:总队居民收支调查处
湖南国调报告第53期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
2015—7—23
2015年上半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051元,增长9.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7%。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650元,增长8.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2%;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86元,增长10.2%,实际增长9.4%。
一、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特点及原因
(一)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特点
一是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平稳增长。人均工资性收入7556元,增长8.6%,增收贡献率为54.9%;人均转移净收入2849元,增长8.5%,增收贡献率为20.6%。
二是经营性收入增长较快。人均经营性净收入1975元,增长11.5%,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18.8%。
三是财产性收入增幅收窄。人均财产净收入1271元,增长5.2%,增幅较上年同期回落4.4个百分点。
(二)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原因
一是政策增资是工资增长的主要原因。今年上半年湖南落实中央政策,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同时,湖南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1390元/月,增幅约为9.8%,推动私营企业和低收入群体的工资收入增加作用明显。
二是养老金标准提高是促进转移性收入增长。2015年湖南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10元,70岁以上和偏远地区城镇居民在此基础上递增,总体提高7%左右。
三是经营性收入增长较快。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大力改善经营环境,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扩大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范围,降低了税费负担;同时,开展了“三证一照”试点工作,降低了营业执照等证照办理成本,提高了居民的创业积极性。人均第二产业经营净收入280元,增长5.2%;第三产业经营净收入1626元,增长13.3%。
二、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特点及原因
(一)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特点
一是工资性收入增长较快。人均工资性收入2419元,增长13.2%,增收贡献率达60.2%。
二是经营净收入增长平稳。上半年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294元,增长2.0%,对收入增长贡献率为5.5%。
三是转移净收入快速增长。人均转移净收入1299元,增长14.4%,占可支配收入的25.5%,对收入增长贡献率为34.9%。
(二)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原因
一是农民务工工资增加和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如2015年湖南最低工资标准提高9.8%,农民工流入主要地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每月1895元,提高约20%,促使湖南农村外出就业人员月均收入增长11.5%。
二是流向农村居民的转移性收入增长较快。上半年农民在外寄回带回收入698元,增长17%,人均赡养收入291元,增长14.7%。同时,政府向农民的转移性支付增长也较快。其中人均政策性惠农补贴22元,增长13.6%;人均社会救济和补助16元,增长19.2%。
三是农民经营收入平稳增长。上半年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294元,增长2.0%。其中,一产经营净收入456元,增长6.5%;二产经营净收入180元,下降2.1%;三产经营净收入658元,增长0.3%。
相关附件: